报建编号:1210508020090146
招标备案号:12002009116001
桩基监测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桩基[2009]1101
| 1、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天津站交通枢纽管理控制中心 已由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以 建计【2009】142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6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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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项目概况:天津站交通枢纽管理控制中心工程位于天津站交通枢纽区域,海河东路隧道以北,车站行李房以西地块内。总占地面积1.265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71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91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0.79万平方米。 |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站地区 |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站交通枢纽管理控制中心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工程:(1)静荷载试验(自平衡法): ① 本工程地基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形式。工程桩数量共为296根,静荷载试验检测数量为12根。 ②检测方法为自平衡法。(2)桩(墙)身完整性检测: ①工程桩数量共为296根,总桩数的70%做低应变检测,检测数量207根;总桩数的30%做超声波检测,检测数量89根。地连墙共72幅,总幅数的20%做超声波检测,检测数量15幅。 ② 检测方法:工程桩总数的30%做超声波检测,70%做低应变检测;地连墙总幅数的20%做超声波检测。工程只设一个合同段。 |
| 2.4 |
工期要求:2009年12月21日 至 2010年06月30日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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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营业执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3.2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
| 3.3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
| 4、 |
投标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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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82号窗口)报名。 |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 5、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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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09 年11 月17 日 至2009 年11 月23 日 |
|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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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11月24日至2009年11月3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3 时30 分 至17 时3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北区光明道20号 获取招标文件。 |
| 6.2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 6.3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焦莹(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光明道20号
邮政编码:300010 联系人:杨婷 电话:24465275
传 真:24465275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建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新苑路新苑大厦11层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人:高睿 电话:23669319
传 真:23669319
日期:2009 年11 月17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23661595传真:24538403电子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汤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