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A2011-FDJ
招标代理: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
报名截止:2011-08-19
所属地区:河北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机械设备
项目名称:石安高速公路2011年发电机更新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A2011-FDJ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安高速公路2011年发电机更新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冀交公路[2010]3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安装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9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11年10月9日,预计工期30个日历天。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项目名称工程数量资格要求
发电机组19台1、发电机组生产商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具有近一年内(2010年8月1日至今)省级及以上权威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代理商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其所代理的设备生产商应同时符合第1款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上表,且具有同类项目工作经验和业绩,信誉良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参加投标,但第一信封综合得分进入前4名的关联企业的数量超过一家时,只对排名靠前的一家开启第二信封,其余投标人依次补足4名。
3.4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取得柴油发电机组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满足本项目的资质要求,且生产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该品牌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8月15日至2011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层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生产商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如果有)、企业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如果有)、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代理商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产品代理授权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9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阳光艾美特酒店三楼会议室(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38号,0311-86098661/2/3)。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邮编:050031
联系人:彭女士、张先生
电话:0311-66629039
传真:0311-6662903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95号燕春花园酒店19层
邮编:050011
联系人:宋先生、袁先生
电话:0311-86063928、86056498
传真:0311-86219087
附件
产品代理授权书格式
产品代理授权书
致: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
本授权书宣告:(生产厂家全称) (职务) (姓名)合法的代表我单位,授权(投标人全称) 在石安高速公路2011年发电机更新工程投标活动中,有独家代理我单位(设备名称)的权利,我单位保证按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要求及时供应。
生 产 厂 家:(盖章)
授权人(生产厂家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与本授权书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授权书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