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10线乌海黄河特大桥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关于国道110线海勃湾至麻黄沟公路乌海黄河特大桥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2〕1064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国道110线海勃湾至麻黄沟公路乌海黄河特大桥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4﹞370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国道110线乌海黄河特大桥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特大桥工程施工监控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东起于110国道K1105+050与109国道之间的连接线LK19+400处,设置起点互通一座。在乌达铁路新桥下游1.2Km处向西跨越黄河,终点位于110国道K1107+700处。其中本项目桥梁部分包含正桥及互通立交桥梁,正桥起始里程K1105+613.5~K1106+743.5,全长1.13公里,互通立交上跨穿过东岸海渤湾-海南的快速通道。
黄河大桥主桥跨径布置为(120+220+120)m中央索面部分斜拉桥,全长460.0m,整幅桥面宽33.5m,设1.5%的双向横坡。主梁为混凝土连续箱梁,截面采用整幅断面;主塔采用钢筋砼截面,塔梁固结,梁与墩柱之间设置双曲面球型减隔震支座。
2.2 技术标准
l 道路等级:一级公路
l 设计速度:80Km/h
l 桥涵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一级
l 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 级
l 行车道宽度:2×(3×3.75)m
l 桥梁宽度:桥梁标准宽度:由双向六车道、紧急停车带、防撞护栏、中央分隔带组成,全宽32.0m(不含布索区)
l 通航标准:IV 级航道
l 通航净空:单孔单向75×8m
l 立交净空(跨越城际快速路):≥5.0m
l 设计洪水频率:1/300
l 抗震设防标准及性能指标:
主桥:E1,50年超越概率10%;E2,50年超越概率2%。
l 设计基准期:100年
l 环境类别:Ⅱ类
表.1 工程场地地表水平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单位:cm/S2)
| 超越概率 | 50年 | ||
| 63.2% | 10% | 2% | |
| 场址 | 69.2 | 216.4 | 328.9 |
表.2 设防标准及性能指标
| 抗震设防概率水准 | 基础 | 塔墩、桥墩 |
| E1地震作用(50年超越概率10%) | 保持在弹性范围工作,地震响应弯矩小于初始屈服弯矩。 | 保持在弹性范围工作,地震反应弯矩小于初始屈服弯矩。 |
| E2地震作用(50年超越概率2%) | 结构可发生可修复的损伤,地震发生后,基本不影响车辆的通行,地震响应弯矩小于等效屈服弯矩。 | 结构不倒塌,震后可以修复,可供紧急救援车辆通行,主塔墩地震反应弯矩小于等效屈服弯矩,边墩可按延性设计。 |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监控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主桥施工监控。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 合同段 | 主要工作内容 |
| 1 | 1)施工监控过程中资料收集工作,如砼弹性模量,砼强度,构件的重量,斜拉索重量,施工荷载,偶然荷载等。主塔、主梁的空间线形、高程、轴线偏差、索塔的纵桥向位移。 2)结构计算分析。 3)温度、应力、位移传感器或测点的布设。 4)分析主塔、主梁、斜拉索的温度场,如主塔、钢桁梁,斜拉索PE与钢铰线束的温度及温度的变化规律。 5)检测斜拉索索力。 6)检测主塔、主梁等结构关键断面的应力。 7)桥面系施工完成后,测量成桥阶段应力、线形及索力。 8)采集各项监测数据,判定与理论值的偏离,通过计算分析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调整,下达监控指令。 9)监控工作理应包含的其他工作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设计、科研、高等院校或相关专业机构,持有单位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经年审合格),具备① 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原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等级证书(资质证书检测项目及参数应涵盖本项目施工监控的相关内容),并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② 近5 年内(2010年3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一座主跨在200米以上的混凝土斜拉桥施工监控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③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④在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检测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国宾商务大酒店215房间(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16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等级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无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还需要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宜居酒店二楼会议室(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与胜利街交叉十字路口东)。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交通网(www.nmjt.gov.cn)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乌海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号
电 话:0473-2052153
邮 编:01600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道110线乌海黄河特大桥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黄河西街6号
邮 编:016000
电 话:0473-2052180
传 真:0473-2052173
联 系 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09189
传 真:0471-3680308
联 系 人:张先生
网 站:www.nm-highway.com
二O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