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银高速公路固原南收费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03-11 中国路桥网859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福银高速公路固原市南出口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4〕2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
        1. 招标条件
       福银高速公路固原市南出口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4〕2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合同段,建设地点在宁夏固原市境内。
       招标范围包括:
序号 建设项目
建设规模
(面积)
结构形式 建设地点 预计工期
1 监控楼 2971.8m2 框架结构,地上四层 固原市境内 2015年4月1日-2015年11月1日
2 食堂 324.8m2 砖混结构,地上一层
3 附属用房 392.3m2 砖混结构,地上一层
4 收费大棚 1108.8m2 球形网架
5 外网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年审有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或三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有效期内有效)。近三年内成功地完成过不少于三个类似标段建筑面积的房建工程。具有工程施工经验且信誉良好并能提供和本项目类似地质、地形条件和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允许联合体由主办方和一个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主办方至少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或三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成员至少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且只允许承担本项目收费大棚工程的施工。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不得以挂靠方式、相互串通方式、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方式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仔细阅读《招投标人办理CA身份认证锁的通知》及《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帮助》,通过CA认证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大会堂南侧国贸大楼B503;联系方式:0951-7805195   7805196、13309592234。如需费用请自理) 。
       4.2办理了 CA 锁的投标人请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至 2015 年 3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 pdf 格式上传扫描件。已购买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使用电子签章,招标人不对电子签章作为审核硬性要求)。投标人所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申请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通过转帐或电汇方式付款(不能用超级网银转帐)。投标人须及时获取购买招标文件的帐号,成功缴纳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请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502 领取。
       4.3不愿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请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至 2015 年 3 月 1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招标人并携带 4.2 条中所要求上传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511室,由招标人协助申请人办理网上报名。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4 月 2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汽车大世界对面 4 楼、5 楼,邮编 750011)。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汽车大世界对面 4 楼、5 楼。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网(http://www.9to.com)、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东楼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邮 编:       750011                        
       联 系 人:    先生、利女士                  
       电 话:       09516076842/6076540             
       传 真:       09516076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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