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XWSJ-1 合同段K3467+550-K3516+00049.654
XWSJ-2 合同段K3516+000-K3586+74270.958
路线长度
km
勘察设计工作内容
XWSJ-1 合同段: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防护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中水土保持措施、环境影响报告中环境保护措施及其他工程的勘察设计,既有路基路面现状检测评估、桥涵现状检测评估等。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跨铁路设计及方案评审(如有);配合招标文件的编制、施工后续服务等;提供相应施工合同段招标人施工招标所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技术规范、相应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清单台账等工作;负责全线交通工程(含收费、监控、通信、供电照明工程、通风消防,以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全线沿线管理及服务设施(含外部供水、外部供电、绿化等)、全线绿化、全线景观的勘察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本合同段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行洪(防洪)论证评估工作及文物论证评估工作(如有)。负责全线的总体勘察设计、全线公路安全性评价工作以及各专业设计文件的协调、汇总、上报工作,包括:统一各合同段设计原则,统一、协调各合同段为完成公路工程设计所必须的专项技术报告工作,编写说明书,绘制总体设计图,编制主要工程数量表和汇编总概(预)算等相关事宜。
XWSJ-2 合同段: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防护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中水土保持措施、环境影响报告中环境保护措施及其他工程的勘察设计,既有路基路面现状检测评估、桥涵现状检测评估等。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工作、跨铁路设计及方案评审(如有);配合招标文件的编制、施工后续服务等;提供相应施工合同段招标人施工招标所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技术规范、相应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清单台帐等工作;本合同段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如有)、行洪(防洪)论证评估工作及文物论证评估工作(如有)。
勘察设计周期1、自签订服务合同书之日起105天(3.5个月)内完成初步勘察设计;2、初步勘察设计完成后105天(3.5个月)内完成施工图勘察设计;3、公路用地图及征拆数量表的相关资料绘编应在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前交付。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XWSJ-1合同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国家发改委核发的公路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XWSJ-2合同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同时投标人具有类似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拟承担本项目全线沿线管理及服务设施勘察设计任务且注册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在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进行了相关备案。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同一投标人可参加本批次两个招标项目4个勘察设计合同段的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勘察设计合同段,合同段的授予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原则进行。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针对XWSJ-1合同段)、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1000元,工可相关参考资料每合同段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4.3“经办人”必须为单位介绍信中的被介绍人本人。不同投标人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将不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10日11: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至11: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邮编:830049电话:0991-5283371、 5281014联系人:陈媸姚莉莉行政监督:0991-5281014纪检监督:0991-5281408(交通运输厅)
0991-5283027(交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西楼21层邮编:100037电话:010-68991803010-63026110传真:010-68329810联系人:石女士、肖先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2015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