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国道龙井至东乌珠穆沁旗公路东清至松江段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龙井至东乌珠穆沁旗公路东清至松江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13〕7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图县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补贴和项目法人自筹,招标人为安图县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项目概况:国道龙井至东乌珠穆沁旗公路东清至松江段路线全长约29.49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
2.2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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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桩号 |
拟建 规模 |
主要工程内容 |
建设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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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1 |
K0+000-K11+350 |
11.35km |
路基、桥涵(中桥212m/3座)、防护、排水工程 |
安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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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2 |
K11+350-K29+490.123 |
18.14km |
路基、桥涵(中桥43m/1座,利用)、防护、排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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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03 |
K0+000-K29+490.123 |
29.49km |
路面工程 |
2.3预计工期:DS01、DS02标段:计划于2014年7月1日开工,2015年7月31日交工,计划工期395日历天,阶段性工期:2014年完成路基、桥涵工程,2015年完成排水、防护工程;DS03标段:计划于2015年4月15日开工,2015年10月30日交工,计划工期198日历天。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各标段的资质与施工业绩要求如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DS01、DS02标段: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近5年内(2009年1月1日后,下同)累计完成不少于15公里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路基工程。
DS03标段: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近5年内累计完成不少于30公里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1],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通过同一标段资格预审。
3.5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最新),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6申请人应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万元/标段。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支票(必须通过申请人法人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递交)。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1请申请人(经办人仅限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中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的任何一人)于2014年4月18日至2014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2]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3],售后不退。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14日9:00时,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招标人:安图县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图县明月镇明安路28号
邮编:133600
联系人:李蕴洋
电话:0433-5811677
传真:0433-58116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和光路16号
邮编:130021
联系人:车万里、李洪涛、孙静、王云霞
电话:0431-85368866
传真:0431-85368866
2014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