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赤峰市林西县2014年农村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林西县2014年通村水泥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批复》以赤交发【2012】666号、赤交发【2012】664号、赤交发【2012】662号、赤交发【2012】652号、赤交发【2012】658号、赤交发【2012】660号、赤交发【2012】6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营子乡通村水泥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十二吐乡通村水泥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大井镇通村水泥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官地镇通村水泥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林西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大营子乡通村水泥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十二吐乡通村水泥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大井镇通村水泥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官地镇通村水泥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林西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共包含以下七条路:
2.2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
2.3 合同段划分:赤峰市林西县2014年农村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5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工程等。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设总监办1个,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工程等的施工监理。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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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标段 |
施工 标段 |
起讫桩号或范围 |
长度 (km) |
主要工程内容 |
施工标段对应业主名称 |
监理标段业主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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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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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ZJ |
LXTJ-1 (吉林坝-良种场、永利-老君沟) |
K0+000-K6+023.212; K6+300-K28+307.445; K0+000-K8+500。 |
36.9 |
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工程等 |
大营子乡通村水泥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
林西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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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TJ-2 (杨家大院-中心村) |
K0+000- K9+690.67 |
9.6 |
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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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TJ-3 (十二吐-枕头沟) |
K0+000- K12+341.562 K0+000- K0+364; |
12.7 |
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工程等 |
十二吐乡通村水泥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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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TJ-4 (孙营子梁下-大川羽绒厂、大川—羊场) |
K0+000- K8+100; K0+000- K5+060; K0+000- K1+941; K0+000- K3+059; |
18.2 |
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工程等 |
大井镇通村水泥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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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TJ-5 (四块石头-毕家烧锅) |
K0+000- K25+939.84 K0+000- K0+692; |
26.6 |
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工程等 |
官地镇通村水泥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要求:
① 具有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③ 最近5 年内(2009年4月至现在)完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a. 至少累计完成
3.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要求:
① 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② 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③ 最近5 年内(2009年4月至现在)完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担任过累计长度不少于
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赤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施工标段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自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时,且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试验检测机构,但须提供验资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关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若有)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施工监理标段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自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时,且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试验检测机构,但须提供验资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关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提供A4纸打印(加盖公章)的单位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网址及电子邮箱号。
5.2 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300元(含图纸),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LXTJ-1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40万元的投标担保;施工LXTJ-2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施工LXTJ-3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担保;施工LXTJ-4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担保;施工LXTJ-5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25万元的投标担保;施工监理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递交截止时间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交通网(www.nmjt.gov.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上发布。
8.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林西县纪检委派驻林西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 址:赤峰市林西县兴林路北段林西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0476-5323007
邮 编:025250
监督机构:赤峰市林西县检察院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林西镇兴林路北段
电 话:0476-5328624
邮 编:02525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营子乡通村水泥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林西县大营子乡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025250
电 话:18604765973
传 真:0476-5570007
联系人:李立刚
招标人:十二吐乡通村水泥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林西县十二吐乡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025250
电 话:13500664210
传 真:0476-5322314
联系人:王永军
招标人:大井镇通村水泥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大井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025250
电 话:13451368622
联系人:吉日木图
招标人:官地镇通村水泥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林西县官地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025250
电 话:13789563464 0476-5402034
联 系 人:冯青松
招标人:林西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赤峰市林西县兴林路北段
邮政编码:025250
电 话:0476-5325879 13789436050
传 真:0476-5322514
联 系 人:高宇雷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09189
传 真:0471-3680308
联 系 人: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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