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11线固阳至红泥井段公路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2014-04-16 中国路桥网1731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省道311线固阳至红泥井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基础字[2012]2982号文件
 1. 招标条件

省道311线固阳至红泥井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发改基础字[2012]2982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省道311线固阳至红泥井段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省道311线固阳至红泥井段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固阳县北大桥以西,包头北出口至固阳明登公路固阳西连接线LK8+281.652处(与X077线包白公路相连接),路线起点桩号为K167+000,路线向西经过弯沁壕村北、协和义、毛忽洞村南、彦天成村南、狼窝壕、四分子村北,并在坝梁村东南边下穿包白铁路,之后路线向北转向,先后经过坝梁村、徐碾房村、刘伟壕村、十三分子,西斗铺火车站西、大六分子、下张茂华、头分子、牧场,终点止于红泥井,路线终点桩号为K232+268.108。路线全长65.391Km

2.2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461,交工日期:20151030

2.3 合同段划分:省道311线固阳至红泥井段公路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施工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监理标段

施工标段

起讫桩号或范围

长度

主要工程内容

总监办

GHZJ-1

GHTJ-1

K167+000~ K232+268.108(不含1-12m铁路框架桥)

65.391km

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防护及排水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要求:

3.1.1  具有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 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最近年内(20093月至现在)完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a. 至少累计完成40km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b. 至少累计完成40km二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面层结构为沥青混凝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主选及备选项目经理资格满足下表要求:

标段

  

数量

资格要求

GHTJ-1

主选

项目经理

1

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至少8年工作经验,从事类似工程施工6年以上,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要求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无效),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备选

项目经理

1

 

3.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要求:

 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最近年内(20093月至现在)完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担任过2个长度不少于20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施工监理任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及包头市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标段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第一信封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施工监理标段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416201442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新城区海拉尔大街国宾酒店215房间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施工标段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主选或备选均可)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自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时,且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试验检测机构,但须提供验资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关系),按主选及备选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为本项目提供的主选及备选项目经理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近五年内(20093月至现在)成功地完成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原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及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若有)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施工监理标段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提供A4纸打印(加盖公章)的单位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网址及电子邮箱号。

5.2 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300元(含图纸),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56900投标人应于当日800分至9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和浩特市宜居酒店二楼会议室(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与胜利街交叉十字路口东)施工标段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40万元的投标担保;施工监理标段的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交通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8.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包头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包头市交通局(包头市黄河大街)

   0472-5999077

   01401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省道311线固阳至红泥井段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铁西区建设路10

邮政编码:014040

    话:0472-7160897

    真:0472-7160836

联系人倪武平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

    编:010051

    话:0471-6509189

    真:0471-6527294

  人:王翔宇

    站:www.nm-highway.com

 

O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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