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右旗至张家口高速公路苏尼特右旗至化德(蒙冀界)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现对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招标人为苏张高速苏尼特右旗至化德(锡乌界)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标准、规模:
苏尼特右旗至张家口高速公路苏尼特右旗至化德(蒙冀界)段路线起自二广高速公路苏尼特右旗朱日和北互通,向东上跨集二线铁路、G208,经恩格日乌苏,上跨金界壕、S208,与S208近乎平行向东走,经阿门乌苏、乌兰敖包、莫日格其格、莫若格其郭勒、呼吉尔郭勒、都日布勒金、图林凯、劳敖斯,之后沿S208线位西南侧向东南展布,经都仁乌力吉、贡呼都嘎、宝日勒敖包、新浩特,第二次上跨金界壕、X509,之后经新宝拉格镇、塔本图拉盖、后查干德尔苏、哈丹恩格、新苏力格、查巴脑儿,再度上跨S208,经挺进、前压地房、哈彦胡洞、三胜村、化德县种羊场,上跨镶黄旗铁路线(工可已完成,尚未批复)、G5511,经西井子牧场,上跨集通线铁路、X583,经民建、官围子、文高洼、井沟子,上跨X555(X451冀),终于河北省康保县白脑包村西南侧
主要控制点为集二线铁路、镶黄旗金矿、金界壕(成吉思汗边墙)、镶黄旗铁路线(工可已完成,尚未批复)、集通线铁路。
本项目推荐方案路线长度
本项目按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招标各划分为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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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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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SBFABZ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
编写、修改、补充及完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承办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企业就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评估、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协助甲方办理水保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等相关手续;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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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DZAQPJ (工程项目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
编写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材料;承办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企业就本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协助甲方办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批等相关手续;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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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HJYXBZ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
编写、修改、补充及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环境监测、遥感等;承办环境影响报告书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企业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协助发包人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等相关手续;发包人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
3. 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 凡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均可对上述相应标段进行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甲级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近5年内(2009年3月至现在)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
投标人须具备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近5年内(2009年3月至现在)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交通运输类)。近5年内(2009年3月至现在)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3.2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1个标段进行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及锡林郭勒盟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通过其基本账户(以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示账号为准)提交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路桥网(www.9to.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交通网(www.nmjt.gov.cn)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组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
电 话:0471-6968972
邮 编:01002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张高速苏尼特右旗至化德(锡乌界)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76号
邮 编:026000
电 话:13947919688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3683449
传 真:0471-6527294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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