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塘公路(津芦公路~汉沽界)工程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_《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塘公路(津榆公路-汉沽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城市【2012】899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河县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宁河县交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
该工程位于天津市东部,路线走向为南北走向,工程起于津芦公路,止于宁河汉沽界,路线全长2.265km。
(2)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100 km/h,路面设计标准荷载BZZ-100,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现行的规范、规程。
(3)勘察设计周期
勘察周期:2014年4月4日至2014年4月11日,初步设计周期:2014年4月12日至2014年5月2日,施工图设计2014年5月3日至2014年6月3日,共计60天。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道路、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具有两项公路或市政工程的勘察业绩及两项公路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
(2)具备招标要求的资质等级。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28日至2014年3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楼2门3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月2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路工程交易管理中心101室(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路网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河县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宁河县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楼2门302室
邮 政 编 码:300384
联 系 人:肖金鹏 联 系 人:刘嵩怡
电 话:69191637 电 话:23859185
传 真:23858132
2014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