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仁怀市茅台至坛厂一级公路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4-02-26 中国路桥网 3370
核心提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仁怀市茅台至坛厂一级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黔发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仁怀市茅台至坛厂一级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黔发改交通[2011]3364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省级1/3,遵义市1/3,茅台酒厂1/3,招标人为贵州省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茅台至坛厂一级公路是《仁怀市公路网规划》 “两纵六横三联一环”的中枢环线西南环,连接中心城区茅台片区和茅台酒厂的服务与生活基地鲁班片区,酒类配套区、特色农业区坛厂镇。项目的实施是完善仁怀市城市总体规划路网的需要;是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把茅台酒和茅台镇打造成“中国白酒中心”,把仁怀市打造成“国酒之都”和落实“工业强省”战略的需要。
  项目起于茅台高速终点沟头,向南坳绕山头作约160度左转回头,沿现有茅台至中华公路向西南延伸2km,至潘家湾下方,过潘家湾即开始升坡,经新房子后设小河口特大桥(5X30+107+200+107+17X30m预应力砼刚构、T梁)跨越盐津河至簸箕湾,经雷打石、半坡、沙槽、沟坎上,直上油沟坝,过油沟坝后,绕水井坎回头,经落马孔、设隧道穿牛停坳、莲花山经水洞坡至冠英场,此后路线穿行于山谷之间,过余家湾后沿规划茅台酒厂园区用地边缘经贺家湾、王家堡至水井湾,沿新加坡园区前行至赵家湾后在坛厂与在建樟柏酒类配套产业园区主干道相接。
  本项目工期5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 4 月 1 日,计划完工日期2014年 8 月 31 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 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房建工程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工作内容含各站点房建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工程内外部装修装饰工程(含安装)、场地道路等工程,具体情况见下表:
 

合同段

起点桩号

终点桩号

公路等级

里程长度(km

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含特级),最近5年(200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0 m2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应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速公路招投标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3〕36号文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关于加强贵州省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交建设[2012]267号文件(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确定其信用等级。按上述规定确定的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的企业均可对本次招标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本项目不接受信用等级评价D级企业提出的申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26日至2014年3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贵阳市丽豪大饭店1106房间(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瑞金北路115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彩色扫描打印件一套(A4幅面,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以及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交通运输建设信用等级(最新)评级汇总表”(按照《关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事宜的通知》黔交建设[2013]230号文件的规定,最近连续两个年度贵州省信用等级评价均为“AA”企业,需提供近两年的“交通运输建设信用等级评级汇总表”)(格式可在邮箱hnzbgzpjhzb@126.com密码djpjhzb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资料每套售价300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月26日10时00分,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翔酒店南翔厅会议室(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延安西路10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等,均应真实可靠。招标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同时将其作假行为上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贵州省公路局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阳关大道110号 地 址:贵阳市瑞金北路116号9楼
  邮 编: 550004 邮 编: 550003
  电 话: 0851-6833361 电 话: 0851-6873550 18984064710
  传 真: 0851-6873550
  联系人: 李女士 联 系 人: 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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