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基础字[2012]2488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交发[2013]192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交发[2013]695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大板镇东北,起点桩号为K942+700,与巴音塔拉至大板段公路相连;根据本项目的总体走向,结合地形、地质、环保和造价等因素,项目终点位于林西镇,与已建成的国道303线林西至热水段一级公路相接于省道204线一级公路与国道303线互通立交,终点桩号为K995+450,路线总体走向呈东西走向,正线全长52.722公里。路线所经主要控制点为:为大板镇、十家子、其其吐敖宝山、黑山头林场、林西镇。沿线主要城镇:大板镇和林西镇。路线所跨主要河流为项目沿线经过查干沐沦河、嘎斯太河等河流,均属西辽河流域。路线与集通铁路及副线交叉两次,本次设计均新建公铁立交跨越;与巴新铁路并行约10公里。
本项目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2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共划分为4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排水及防护等工程的施工。施工驻地监理招标划分为4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排水及防护、环保及安全生产等的施工监理。各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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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标段 |
施工标段 |
起讫桩号 |
主线长度 (Km) |
主要工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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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地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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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ZD-01 |
DLTJ-01 |
主线K942+700-K954+200 (包括长链 |
11.559 |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工程等,其中大桥3座、公铁立交2座、中桥1座、小桥1座、盖板涵10道、波纹管涵4道、铸铁管涵32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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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ZD-02 |
DLTJ-02 |
主线K954+200-K968+000 |
13.8 |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收费站场区土方工程等,其中大桥1座、小桥2座、盖板涵24道、波纹管涵4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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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ZD-03 |
DLTJ-03 |
主线K968+000-K982+100 |
14.1 |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工程等,其中中桥2座、小桥1座、盖板涵15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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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ZD-04 |
DLTJ-04 |
主线K982+100-K995+450、林西南互通ABGF匝道、 S204线林西南互通范围内主线加宽部分 (包括短链 |
13.263 |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工程等,其中大桥1座、分离立交1座、小桥2座、盖板涵10道。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DLTJ-01标段要求投标人:① 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② 企业注册资金8000万元及以上;③ 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④ 最近5 年内(2009年3月至现在)通过交工验收:a. 至少累计完成
(2)DLTJ-02~04标段要求投标人: ①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② 企业注册资金8000万元及以上;③ 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④ 最近5 年内(2009年3月至现在)通过交工验收:a. 至少累计完成
要求投标人具备:① 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② 自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③ 最近5 年内(2009年3月至现在)完工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担任过2个长度不少于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2个标段进行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监理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项目2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及赤峰市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审查时未列入“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录”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时,且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试验检测机构,但须提供验资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关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证明原件(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赤政办字[2013]243号)文件中规定:“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证明,做为企业投标报名的前置条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如投标人名称与试验检测机构名称不一致时,且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关系时,均视为投标人自有试验检测机构,但须提供验资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投标人与试验检测机构的关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300元(含图纸),施工标段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7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3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本项目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标段的投标人每个标段需提交人民币200万元的投标担保;施工监理标段的投标人每个标段需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递交截止时间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交通网(www.nmjt.gov.cn)、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cfweb)上发布。
7. 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赤峰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
电 话:0476-5890625
邮 编:02400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道303线大板至林西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镇龙田大酒店路口北
邮 编:025150
电 话:0476-6221351 0476-6221361
传 真:0476-6221351 0476-6221361
联 系 人:原 迪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0471-6509189
传 真:0471-3680308
联 系 人:梁雪立
网 址:http://www.nm-highwa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