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业主单位: | 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
| 所属地区: | 广东 |
| 所属行业: | 商业咨询服务,水利桥梁建筑,交通运输 |
详细内容
佛珠高速公路佛山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珠高速公路佛山北段工程已由佛山市政府批准开展前期工作,已列入佛山市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佛珠高速可连接在建的港珠澳大桥和规划深中通道,途经珠海、江门、中山、佛山、广州、清远六市,其中佛珠高速佛山北段利用佛山市和顺至北?公路主干线(佛山一环东线)及佛山市和顺棠溪至料美公路主干线(佛山一环东线北延线),北接西二环高速,南接广明高速和佛江高速。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强化珠三角西岸五市及清远市的交通联系,实现清远至珠海两小时到达,其余均可达到1小时通达的服务水平,对促进珠三角一体化,实现珠江西岸城市的有机融合并向粤北辐射具有深远的意义。同时,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缓解珠三角核心区的交通压力,同时提升该区域路网的承压能力。
佛珠高速公路佛山北段起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和顺镇境内,与西二环高速公路顺接,向南沿着佛山市和顺棠溪至料美公路主干线(佛山一环东线北延线)、佛山市和顺至北?公路主干线(佛山一环东线),终点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境内,与广明高速公路顺接。根据佛山市为整合路网资源,提升工程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利用已实施的佛山市和顺棠溪至料美公路主干线(佛山一环东线北延线)、佛山市和顺至北?公路主干线(佛山一环东线)进行高速化升级改造,向北延伸对接西二环高速公路,向南延伸与广明高速公路对接,佛珠高速公路佛山北段全线均为改造工程。
本项目路线全长约40km,其中已实施的原佛山市和顺至北?公路主干线(佛山一环东线)段30.9 km,主路采用一级公路标准结合城市快速路功能设计,设计速度 100km/h,,双向8车道,路基宽度41米,辅路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双向6车道;原佛山市和顺棠溪至料美公路主干线(佛山一环东线北延线)9.1 km,采用平原微丘区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8车道,路基宽度41米,设计速度 100km/h,,未设辅路。本项目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造,计算行车速度采用100km/小时,全线采用双向8车道,高速化升级改造需对部分主线道路、桥梁、立交以及连接线工程进行改造,同时完善佛山市和顺棠溪至料美公路主干线(佛山一环东线北延线)辅路系统,辅路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佛珠高速公路佛山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共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咨询服务内容:完成成果文件包括佛珠高速公路佛山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为编制成果文件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测量、分析研究、项目专家评审组织汇报、会务,以及协助业主进行报告或文件的报批工作等。
咨询服务时限:
(1)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90日内向业主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
(2)在通过业主组织的专家审查验收、提出审查意见后25日内完成对成果文件初稿的修改和完善;
(3)在报送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验收、提出修改意见后15日内完成最终成果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工程咨询甲级(咨询专业为公路;服务范围须含编制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能力(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详细资格审查条件见附录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起往前顺推3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或没有发生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纪行为。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处罚有效期内;(特别提示:根据广东省治工办的意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是在处罚期内,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7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至 2013 年 8 月 05日 11 时 3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下同),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④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报名,并凭报名收据到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造价审核中心办公室(3楼)交纳招标文件费和领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757-26365182),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注: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7. 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陈路绀现村路段88号
联系人:张生 邢小姐
邮 编:528313
电 话:0757-26365182、26365156
传 真:0757- 26365114
佛珠高速公路佛山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变更】
招标公告变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7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至 2013 年 8 月 12日 11 时 3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下同),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④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报名,并凭报名收据到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造价审核中心办公室(3楼)交纳招标文件费和领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757-26365156),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珠高速公路佛山北段工程已由佛山市政府批准开展前期工作,已列入佛山市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佛珠高速可连接在建的港珠澳大桥和规划深中通道,途经珠海、江门、中山、佛山、广州、清远六市,其中佛珠高速佛山北段利用佛山市和顺至北?公路主干线(佛山一环东线)及佛山市和顺棠溪至料美公路主干线(佛山一环东线北延线),北接西二环高速,南接广明高速和佛江高速。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强化珠三角西岸五市及清远市的交通联系,实现清远至珠海两小时到达,其余均可达到1小时通达的服务水平,对促进珠三角一体化,实现珠江西岸城市的有机融合并向粤北辐射具有深远的意义。同时,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缓解珠三角核心区的交通压力,同时提升该区域路网的承压能力。
佛珠高速公路佛山北段起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和顺镇境内,与西二环高速公路顺接,向南沿着佛山市和顺棠溪至料美公路主干线(佛山一环东线北延线)、佛山市和顺至北?公路主干线(佛山一环东线),终点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境内,与广明高速公路顺接。根据佛山市为整合路网资源,提升工程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利用已实施的佛山市和顺棠溪至料美公路主干线(佛山一环东线北延线)、佛山市和顺至北?公路主干线(佛山一环东线)进行高速化升级改造,向北延伸对接西二环高速公路,向南延伸与广明高速公路对接,佛珠高速公路佛山北段全线均为改造工程。
本项目路线全长约40km,其中已实施的原佛山市和顺至北?公路主干线(佛山一环东线)段30.9 km,主路采用一级公路标准结合城市快速路功能设计,设计速度 100km/h,,双向8车道,路基宽度41米,辅路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双向6车道;原佛山市和顺棠溪至料美公路主干线(佛山一环东线北延线)9.1 km,采用平原微丘区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8车道,路基宽度41米,设计速度 100km/h,,未设辅路。本项目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造,计算行车速度采用100km/小时,全线采用双向8车道,高速化升级改造需对部分主线道路、桥梁、立交以及连接线工程进行改造,同时完善佛山市和顺棠溪至料美公路主干线(佛山一环东线北延线)辅路系统,辅路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佛珠高速公路佛山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共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咨询服务内容:完成成果文件包括佛珠高速公路佛山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为编制成果文件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测量、分析研究、项目专家评审组织汇报、会务,以及协助业主进行报告或文件的报批工作等。
咨询服务时限:
(1)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90日内向业主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
(2)在通过业主组织的专家审查验收、提出审查意见后25日内完成对成果文件初稿的修改和完善;
(3)在报送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验收、提出修改意见后15日内完成最终成果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工程咨询甲级(咨询专业为公路;服务范围须含编制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能力(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详细资格审查条件见附录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起往前顺推3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或没有发生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纪行为。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处罚有效期内;(特别提示:根据广东省治工办的意见,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是在处罚期内,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7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至 2013 年 8 月 05日 11 时 3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下同),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④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报名,并凭报名收据到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造价审核中心办公室(3楼)交纳招标文件费和领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757-26365182),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注: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7. 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陈路绀现村路段88号
联系人:张生 邢小姐
邮 编:528313
电 话:0757-26365182、26365156
传 真:0757- 26365114
佛珠高速公路佛山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变更】
招标公告变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7 月 29 日 14 时 00 分至 2013 年 8 月 12日 11 时 3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下同),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④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报名,并凭报名收据到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造价审核中心办公室(3楼)交纳招标文件费和领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757-26365156),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