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招标编号: | GYX201305007 |
|---|---|
| 招标代理: | 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
| 业主单位: |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
| 报名截止: | 2013-06-24 |
| 所属地区: | 江苏 |
| 所属行业: | 水利桥梁建筑,交通运输 |
详细内容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五大队业务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五大队业务用房项目已经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连发改投发【201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连临高速公路赣榆收费站内
1.2工程规模:小型
1.3工期:100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和范围为: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建设监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预审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需要满足的资质类别及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总监执业资格要求:省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质;
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其他条件: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拟派项目总监须提供有无在监工程证明。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投标单位和拟派项目总监应提供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地市级(含)以上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二年来有无行贿记录、有无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备注: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有无行贿记录、有无市场不良行为、有无在监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有无行贿记录、有无市场不良行为、有无在监工程项目情况证明资料由投标人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外市投标单位的证明材料原件放入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内、副本内放复印件。
(3)执行赣建发【2009】31号文。县纪委举报电话:86223020;县投诉中心举报电话:86223030;县招标办举报电话:86221678。廉政准入通知书原件放入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内、副本内放复印件。
(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6、报名要求资格预审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请申请人于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24日之间登陆连云港市招标投标网站(http://www.l ygztb.com.cn)进行报名,逾时不再办理。
6.2凡报名成功、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24日之间登陆招投标管理系统,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相关规定如:第十八条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各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后,将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报项目总监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身份证的扫描件于2013年6月25日12时00分前邮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邮箱为lianqiaodail i@126.com。
4、评标办法:
通过评审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从监理报价、技术文件、监理人员及组织机构、检测设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评委评分时以0.01分为最小计分单位。
4.1监理报价(10分)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的相应监理取费标准报价,取费最低的得10分,其它与之相比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1.5分,直至扣完10分为止。不执行取费标准者不得分。
4.2监理大纲(45分)
(1)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对监理工程项目特点的掌握程度7分:基本分4分,按符合情况和掌握程度酌情加分,最高加3分。
(2)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8分:基本分5分,指导思想正确者酌情加分,最高加3分。
(3)主要监理措施15分:基本分10分;措施得力,针对性强者酌情加分,最高加5分。
(4)工程项目拟投入的监理力量10分:基本分5分,力量配备满足要求者酌情加分,最高加5分。
(5)为优化工程项目而向业主提出的合理化建议5分:有合理化建议者得基本分2分,合理化建议好者酌情加分,最高加3分。
4.3监理人员及组织机构(40分)
①总监理工程师(1名)10分:
a、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得5分。
b、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5分(提供职称证原件备查)。
②专业配备10分:
专业人员配套最低标准:土建专业2人、电气专业1人、给排水专业1人,造价员1人,人员专业不配套,缺一专业扣2分;专业人员不足,缺一人扣1分;总监不包括在专业人员内。
③监理人员职称结构6分:
高级职称占监理人数比例要求为30%,中级职称占监理人数比例要求为30%,符合要求者得6分,高、中级职称每降低10%扣1分。
④监理人员年龄结构4分:
55-65岁监理人员占监理人数在20%以内的得4分,每超过10%扣1分。
⑤上岗证10分:
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得满分,每少一人持证上岗扣1分。
注:监理人员资质证书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为准。
4.4检测设备(5分)
a、具有现场监理必备的检测工具,得2分,每缺1件扣0.5分,无检测工具得0分。主要检测工具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混凝土回弹仪、摄像机,评标时需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检测工具清单,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b、有满足本工程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有委托协议的得3分,自有试验设备不能满足本工程试验需要或无委托协议的得0分。
4.5基础信誉分值(0分)
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应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市级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开标时投标人若存在“不当行为”,则扣除2分信誉分值。
开标时投标人若提供不了其是否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值为0分。
开标时投标人若提供了其不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2分。
备注: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部门章无效)。
2)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人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B、若投标人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3)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若投标人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B、若投标人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检察院负责查询。
以上提交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真实,提供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如经核实伪造业绩及证明文件者,按废标处理。
5、注意事项:
1)依据苏建招办[2011]2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不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非加密),只要求纸质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西路51号
联系人:郑其维、朱晓青
电话:0518-85520738、15905130214
1、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速公路五大队业务用房项目已经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连发改投发【201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连临高速公路赣榆收费站内
1.2工程规模:小型
1.3工期:100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和范围为: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建设监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预审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需要满足的资质类别及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项目总监执业资格要求:省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质;
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其他条件: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拟派项目总监须提供有无在监工程证明。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投标单位和拟派项目总监应提供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地市级(含)以上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二年来有无行贿记录、有无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备注: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有无行贿记录、有无市场不良行为、有无在监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有无行贿记录、有无市场不良行为、有无在监工程项目情况证明资料由投标人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外市投标单位的证明材料原件放入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内、副本内放复印件。
(3)执行赣建发【2009】31号文。县纪委举报电话:86223020;县投诉中心举报电话:86223030;县招标办举报电话:86221678。廉政准入通知书原件放入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内、副本内放复印件。
(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6、报名要求资格预审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请申请人于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24日之间登陆连云港市招标投标网站(http://www.l
6.2凡报名成功、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24日之间登陆招投标管理系统,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相关规定如:第十八条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各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后,将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报项目总监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身份证的扫描件于2013年6月25日12时00分前邮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邮箱为lianqiaodail
4、评标办法:
通过评审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从监理报价、技术文件、监理人员及组织机构、检测设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评委评分时以0.01分为最小计分单位。
4.1监理报价(10分)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的相应监理取费标准报价,取费最低的得10分,其它与之相比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1.5分,直至扣完10分为止。不执行取费标准者不得分。
4.2监理大纲(45分)
(1)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对监理工程项目特点的掌握程度7分:基本分4分,按符合情况和掌握程度酌情加分,最高加3分。
(2)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8分:基本分5分,指导思想正确者酌情加分,最高加3分。
(3)主要监理措施15分:基本分10分;措施得力,针对性强者酌情加分,最高加5分。
(4)工程项目拟投入的监理力量10分:基本分5分,力量配备满足要求者酌情加分,最高加5分。
(5)为优化工程项目而向业主提出的合理化建议5分:有合理化建议者得基本分2分,合理化建议好者酌情加分,最高加3分。
4.3监理人员及组织机构(40分)
①总监理工程师(1名)10分:
a、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得5分。
b、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5分(提供职称证原件备查)。
②专业配备10分:
专业人员配套最低标准:土建专业2人、电气专业1人、给排水专业1人,造价员1人,人员专业不配套,缺一专业扣2分;专业人员不足,缺一人扣1分;总监不包括在专业人员内。
③监理人员职称结构6分:
高级职称占监理人数比例要求为30%,中级职称占监理人数比例要求为30%,符合要求者得6分,高、中级职称每降低10%扣1分。
④监理人员年龄结构4分:
55-65岁监理人员占监理人数在20%以内的得4分,每超过10%扣1分。
⑤上岗证10分:
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得满分,每少一人持证上岗扣1分。
注:监理人员资质证书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为准。
4.4检测设备(5分)
a、具有现场监理必备的检测工具,得2分,每缺1件扣0.5分,无检测工具得0分。主要检测工具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混凝土回弹仪、摄像机,评标时需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检测工具清单,不能提供的不得分。
b、有满足本工程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有委托协议的得3分,自有试验设备不能满足本工程试验需要或无委托协议的得0分。
4.5基础信誉分值(0分)
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应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市级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开标时投标人若存在“不当行为”,则扣除2分信誉分值。
开标时投标人若提供不了其是否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值为0分。
开标时投标人若提供了其不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2分。
备注: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部门章无效)。
2)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人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B、若投标人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3)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若投标人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B、若投标人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检察院负责查询。
以上提交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真实,提供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如经核实伪造业绩及证明文件者,按废标处理。
5、注意事项:
1)依据苏建招办[2011]2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不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光盘(非加密),只要求纸质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西路51号
联系人:郑其维、朱晓青
电话:0518-85520738、15905130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