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川陕界)至巴中高速公路项目南江至巴中段机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3-05-03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9620
核心提示: 基本信息业主单位: 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 2013-05-10 所属地区: 四川 所
      基本信息
业主单位: 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 2013-05-10
所属地区: 四川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建筑,交通运输

详细内容

四川省桃园(川陕界)至巴中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南江至巴中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四川省桃园(川陕界)至巴中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国家批准修建,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省厅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由项目发包人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项目南江至巴中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桃园(川陕界)至巴中高速公路起于南江县光雾山镇的米仓山,在超特长的米仓山隧道内与拟建的陕西境宝鸡?汉中?陕川高速公路连接,经关坝、上两、南江、赤溪、下两至巴中,止于巴中市东兴场,与巴中至南部高速公路对接并与广元?巴中?达州高速公路交叉,沿线与省道101线多次相交。全线共设置关坝、沙滩、南江北、南江南、下两、巴中、东兴场(枢纽)7处互通式立交(其中东兴场互通工程数量只计入B、C、D、F匝道,设计施工均有巴南路项目完成),以及南江服务区和两处临时停车区。路线(四川境)全长约114.815km。
2.2技术标准: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四川省桃园(川陕界)至巴中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南江至巴中段机电工程 (K75+640-157+163.732)收费、监控、通信三大系统和隧道机电设施(通风、照明、消防、供配电、防雷及火灾报警、CCTV、通信、监控等)采购与安装、调试、试运行、后续以及缺陷责任期等监理服务。全部监理服务工作划分为 JDJL1一个标段招标,拟按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一级监理机构设置,具体内容详见下表:(见附件3)
计划工期:机电监理准备期2个月,施工工期 6个月,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②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③近5年内(2008年1月至今)完成过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含通信、监控、收费系统和隧道机电系统)施工监理2个项目及以上;④2011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等于零;⑤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⑥投标人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评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打印相应网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照废标处理。
监理投标人与对应机电施工标段中的投标人存在上述关系,将不能参与同一路段的投标(“路段”指凡施工标段在监理管辖范围内的都被视为同一路段),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施工监理标段将按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于 2013年 5 月 6日~ 2013 年 5 月 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 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B507-1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不登记任何投标人信息)。招标人将给投标人一份招标文件购买凭证,此凭证将伴随投标人参予整个投标过程,投标人须妥善保管。
5.2 招标文件每份收取成本费人民币 15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补遗书或通知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及时在招标人网站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须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但接受投标人的书面提问。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3 年6 月 3 日上午 8:30 ~ 9 :0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6 月 3 日上午 9 :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递交至: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二楼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人民币20万元整;
(2)C级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30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形式,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帐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投标人应提供公示资料要求:
(1)格式(后附):
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b.近五年(自2008年1月至今)已完监理项目情况表
c.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2)包封:
上述3表书面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WORD格式 ,U盘应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所投标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送交。
(3)送交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
(4)投标人公示资料应遵循下述规定:
投标人应确保公示资料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的一致性,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原样于开标当日或次日(工作日 )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公示期截止日为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2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3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办发【2012】第61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10.投标承诺函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期后3个工作日内,2013年 5 月 15 日17:00时前,投标人凭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向招标人提交一份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提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B507-1室
承诺函应密封包装,封套上不得有任何投标人标识。投标承诺函提交后,将由招标人的监督部门参与封存,并在开标时公开开封。若投标人未向招标人提交或未按时提交投标承诺函,视为投标人不参加本次投标,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若投标人提交了投标承诺函,但未按照投标承诺函承诺内容投标的,招标人将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下列信用处理:
(1)投标人不按投标承诺函内容投标的,给予期限为3-6个月的投标限制期(投标时按C级信用对待)信用处理。
(2)若投标人处于上述第(1)条规定的信用处理期内,不按投标承诺函内容投标的,给予期限为3-6个月的投标禁止期(投标时按D级信用对待,即禁止参与投标)信用处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B507-1室
邮 编: 610041 
电 话: 028-85262873 
传 真: 028-85262873
联系人: 廖先生 吴女士
招标人:四川巴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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