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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邢台段路基、桥梁LJSG-4标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1-08-16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路桥人 0

招标编号:0722-1070FE1015HBO-LJ3

招标代理: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业主单位:邢台市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

报名截止:2011-08-19

所属地区:河北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建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邢台至衡水高速公路邢台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10)7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75%,招标人为邢台市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路基、桥梁工程LJSG-4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起于邢台市西与邢汾高速公路相交的太子井互通,向北经皇寺、官庄绕行邢台市西北,向东经任县北、隆尧南穿越大陆泽宁晋泊滞洪区,在巨鹿北、南宫北、新河南通过,经西流乡村东进入衡水冀州,沿东北过新河县前沙洼村东,再次进入冀州,沿东北于黄家庄南侧进入衡水境内,到达终点。

2.2建设规模:LJSG-4标段为邢衡高速公路跨京广铁路桥,起点桩号为K25+539.5,终点桩号K26+099,全长0.5595Km。跨径采用14*30m+(68m+68m),引桥K25+539.5~K25+963段为14x30m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箱梁;主桥K25+963~K26+099段为68m+68mT形刚构,主桥采用转体施工工艺。

2.3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为2011年10月,计划工期为16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邢衡高速邢台段路基、桥梁工程LJSG-4标段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本项目招标共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含一级)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含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2006年8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在铁路营运线路上成功的独立完成过1座采用转体施工工艺的高速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跨铁路立交桥工程的施工。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协调、配合铁路主管部门,保证铁路运输安全,业绩和信誉良好。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招标人不接受信用等级被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企业的资格预审申请。首次进入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投标的申请人按照《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交公路发[2009]733号)文件执行。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1家申请人可通过资格预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可以超过1家,通过资格预审后可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将不超过1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不超过12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1年8月15日至2011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邢台市公园东街48号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4楼412房间,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购买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须申领“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电子信息卡(未申领“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电子信息卡的申请人,须按照资格预审公告附件的要求办理“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电子信息卡)。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29日11时00分,申请人应当于当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河北省石家庄市裕翔街1号美华商务酒店1楼德音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市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公园东街48号

邮编:054000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19-8216260

传真:0319-821626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邮编:100013

联系人:程先生李先生

电话:010-64489299、0311-89102331

传真:010-68333699




附件:1、本项目招标的其他注意事项

2、申领电子信息卡授权委托书格式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须在“信息系统”填报的资料明细表


附件1:本项目招标的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关于运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和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22.222.63.99:8213,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已经开始运行。

2、各从业单位依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河北省交通厅《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河北省公路建设管理平台(www.hb-gljspt.com.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填报的企业基本信息将自动转入新的“信息系统”。

3、本项目资格预审(招标)报名同时,从业单位委托代理人可以持专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申领电子信息卡(在原“管理平台”已领取的电子信息卡依然有效,不需重新申领),必须凭电子信息卡登录新的“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填报并打印本项目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等工作。

4、从业单位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本项目资格预审(招标)报名、登录“信息系统”填报的有关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等信息,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在“信息系统”对社会部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不实信息的投诉。从业单位在项目资审、投标、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行为,将直接影响其年终的信用等级评价,并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5、资格审查和评标阶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申请人(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与“信息系统”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实,未在“信息系统”报名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与“信息系统”中填报信息不一致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审、投标和中标的资格(按废标处理)。

6、电子信息卡。每一个从业单位(符合相关资质的独立法人)只能申领一个,可以永久使用,再次到我省公路建设市场申请投标时,只能凭电子信息卡登录“信息系统”才能进行资格预审(投标)报名、填报需要补充的资料信息、打印相关资料。需再次申领时,须持经公证的专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工作证、社保证明复印件付费(收取成本费300元/个)领取,原卡同时注销。


附件2:申领电子信息卡授权委托书格式


申领电子信息卡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申领“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电子信息卡。

本人签署此委托书时已经知道: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已于2010年4月20日起试行。本次申领的电子信息卡,我单位只能申领一个,可以永久使用,再次进入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申请资格预审或投标时,只能凭此电子信息卡登录“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222.222.63.99:8213),才能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填报并打印项目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等工作。需再次申领时,需持经公证的专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工作证、社保证明复印件付费(收取成本费300元/个)领取,原卡同时注销。与此相关的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年龄: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申请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附件4:须在“信息系统”填报的资料明细清单

本项目须在“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22.222.63.99:8213)填报并打印的资料明细清单:


填报资料明细清单


序号内容与申请文件对应表格编号

1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表4-1

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表4-3

3财务状况表表5-1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表六

5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表七


注:1.申请人在填报“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过程中,所填报的内容不仅限于此次资格预审所要求的内容,系统支持以上表格的打印输出。

2.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中上述表格由申请人按要求在“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毕后打印输出,不得另行手工填报,否则将予以废标处理。

3.“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杨小军,联系电话:0311-87899326,1367318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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