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邢台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报名截止:2012-09-10
所属地区:河北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招标公告正文: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临公路丁庄路口至白伏段改建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2]5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公路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邢台市公路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为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路线起自邢临高速公路丁庄互通出入口,向东利用现有邢临公路后折向南,沿威县西环向南,经邢临高速公路威县服务区北,向东与国道106线交叉后跨过东风渠,在时家庄村北沿威县东环向北,终于白伏村东的邢临公路相交处。路线全长10.2公里,其中起点部分1.4公里进行旧路改造。该项目全线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
计划工期:本项目拟定2012年10月开工,到2013年10月竣工,工期12月。
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进行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里程桩号:K61+800至K71+997,主要工程内容:路基、路面、涵洞、桥梁和交通工程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持有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要求:近3年内(2009年6月1日至今)完成过不少于2项(含2项)里程在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一级(含一级)公路以上的路基路面施工业绩;同时完成一项一级(含一级)公路以上的大桥(100米以上)或一座互通立交的施工业绩。项目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当通过资格预审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超过1个时,评审委员会根据其满足“申请人须知”附录3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金额由多到少进行排序,排名在前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
3.4对未进入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的名录信息为准)或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名录或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2年9月6日至2012年9月10日,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邢台市公路工程管理处会议室(邢台市桥西区紫金泉街29号东四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经办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的其中一人。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20日9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上午8:30时至9:30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邢台市公路工程管理处四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地址:邢台市桥西紫金泉路29号东四楼
邮编:054000
电话:0319-2138108
传真:0319-2138108
联系人:王世超
招标代理: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站前街汇文大酒店22层A室
邮编:050011
电话:0311-87031153、13303290519
传真:0311-87031153
联系人:邓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