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龙丽丽龙高速公路增设不停车收费(ETC)车道工程(二期二阶段)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并列入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100%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房建、机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收费站增设不停车收费(ETC)车道工程(二期二阶段),各标段主要工程内容:
土建标段:龙丽丽龙高速公路的龙游南、灵溪、北界、新路湾、古市、象溪、碧湖、石塘等8个收费站的收费广场和渐变段的改建工程等。
土建工程计划工期为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房建标段:龙丽丽龙高速公路的龙游南、灵溪、北界、新路湾、古市、象溪、碧湖、石塘等8个收费站的收费大棚房建工程等。
房建工程计划工期为4个月,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约定后执行。
机电标段:龙丽丽龙高速公路的龙游南、灵溪、北界、新路湾、古市、象溪、碧湖、石塘、遂昌等9个收费站18条ETC车道及15条MTC扩建车道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线缆迁位、检测(第三方)、培训、售后服务等。
机电工程计划工期:3个月(包括施工图补充设计),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土建标段:浙江省内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房建标段: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机电标段:具备通信、监控、收费综合资质。
要求各投标人具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21日至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东清巷131号凤起商务大厦911室)洽购招标文件。
4.2 各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考察,招标人将提供必要协助。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7日13:00,投标人应于当日13: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杭州市湖墅南路186-1号美达丽阳国际商务中心11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交通网、和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cico.com)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0004
地 址:杭州市湖墅南路186-1号美达丽阳国际商务中心11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571-28885032
传 真:0571-2888503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0004
地 址:杭州市东清巷131号凤起商务大厦911室
联系人:陈先生、郑小姐
电 话:0571-85393046
传 真:0571-85390046
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土建强制性条件.doc
机电强制性条件.doc
房建强制性条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