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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藏高速公路呼和浩特至包头段改扩建工程环境监理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文件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2012-07-23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0
核心提示:业主单位: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路建设工程项报名截止:2012-07-27所属地区:内蒙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水利桥梁建
 业主单位: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路建设工程项

报名截止:2012-07-27

所属地区:内蒙

所属行业:商业咨询服务 水利桥梁建筑 交通运输

招标公告正文:京藏高速公路呼和浩特至包头段改扩建工程环境监理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文件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京藏高速公路呼和浩特至包头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1]1541号文件批准建设,并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企业自筹资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土建工程已开工建设,现根据全线工程进展情况,招标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第五分公司决定对本项目环境监理监测及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文件咨询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京藏高速呼和浩特至包头段改扩建工程,全长217公里,其中呼和浩特段长约101公里,包头段长约116公里。路线经过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和包头市。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42米;包钢互通立交连接线全长2.8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为24.5米。

2.2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数据如下表:

标段号 桩号 主要工作内容

HBHBJC-1 K455+578.791~K672+600及包钢互通立交连接线 施工期环境监理、施工期及试运营期环境监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竣工环保文件咨询

2.3服务时限:施工期3年,试运行期2年,并直至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专项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邀请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投标,并相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类别:交通运输);

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环境保护部公告中所涉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推荐单位;

③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至少完成一个高速公路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或至少一个高速公路竣工环保文件咨询项目,并有足够的人员、仪器设备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信誉良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已在本项目直接或间接承担试验检测、监测工作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事宜

4.1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持合格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2012年7月23日至2012年7月2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71号银都大厦B座607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5、现场考察与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投标人考察现场和阅读招标文件后的问题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出,招标人予以答复。

6、投标保证金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HBHBJC-1标段人民币3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投标文件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4日上午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0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宜居酒店3号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52号)。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第五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旧财政局大楼

邮编:010100

联系人:王先生、苏先生

电话:0471-8111535/6687893

传真:0471-8112609/6687781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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