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至桂阳高速公路常宁连接线工程 ( 简称 “ 衡桂高速常宁连接线 ”) 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交能【 2009 】 1292 号文件批准修建,项目所需资金由省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组成。招标人为常宁市公路管理局,现委托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衡桂高速常宁连接线第二合同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施工设计图设定的第二合同段、第四合同段、第五合同段及第三合同段的部分工程合并为一个合同段,编制为本文件的第二合同段,下同)(简称 “ 衡桂高速常宁连接线第二合同段)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衡桂高速常宁连接线起于常宁市培元办事处虎溪村,向南沿西二环跨宜水河,向东沿南三环潭水河,向北沿东三环接 S320 省道,止于常宁市迴江村,线路全长
2.2 招标范围包括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共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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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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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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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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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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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桂高速常宁连接线第二合同段施工监理 |
第二 合同段 |
K1+209.36 ~ K5+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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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路基、桥涵、路线交叉等内容(不包含沥青砼路面) |
K1+209.36 ~ K10+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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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砼路面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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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209.36 ~ K12+662.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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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配套工程(包括安全设施、交通信号控制、电力电信管线、道路照明及市政排水设施等) |
2.3 本工程计划工期共 30 个月,监理服务期共 54 个月。(其中施工阶段服务期 30 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服务共 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上述资质的监理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最近 5 年具有 2 个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路基路面工程和桥梁工程各 1 个),其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要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在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监理质量问题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所有合同段投标、中标资格。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7 月 3 日至 7 日 , 每日 8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 衡桂高速公路常宁连接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常宁市群英路农业银行 2 楼) 持下述资料:( 1 )查验的原件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报名人二代身份证(部队企业可持军、警官证)原件;④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的投标意向函(按附件 1 要求);( 2 )递交的彩色复印件资料:第( 1 )条所述①②③项全套一份、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部队企业可持军、警官证)在报名现场取得报名资格确认;
4.2 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 2008 年版) “ 投标人须知 ” 第 2.5 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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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获取
5.1 于 2012 年 7 月 8 日 在报名现场发售含监理服务费报价表(合理定价清单)的招标文件,投标人自愿购买,过日不予发售。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图纸肆仟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7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常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常宁市建工局 )。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按照湘交规划 【 2012 】 84 号文要求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湖南日报上发布。
9、 附件
附件 1 :投标意向函格式
附件 2 :项目概况
以上附件请向招标代理或招标人索取。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宁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湖南常宁市交通路
邮 编: 421500
电 话: 13975440589
传 真: 0734-7398663
联系人: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 117 号高升金典商务楼 12 楼
邮 编: 410000
电 话: 0731-84169657-8305/8318
传 真: 0731-84169656
联系人:李冰 刘浩 张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