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报名截止:2012-03-20
所属地区:宁夏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建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通区至红寺堡公路二期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批准利通区至红寺堡公路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宁发改审发[201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贴、自筹或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编号 合同段起讫桩号 合同内容(描述) 长度(km) 预计开标时间(月/年) 预计合同期限(月) 主要工程内容
1合同段 K0+009.523-K16+200
一级公路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工程及安全设施 16.190 4月/2012年 24个月 路基土方1049227m3、路面341420m2、防护工程1442m3、大桥(248.04米/1座、中桥 176.62米/4座 、小桥62.08米/2/座 、涵洞3182.4米/78道、排水工程27169米,交通安全设施16.19公里。
2合同段 K16+200-K32+100 一级公路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工程及安全设施 15.900 4月/2012年 24个月 路基土方987291m3、路面 328588 m2、防护工程3228m3、大桥397米/2座 、中桥 91.04米/2座 、小桥 38.08米/2座 涵洞2194.4米/52道、排水工程 33246米,交通安全设施15.9公里。
3合同段 K32+100-K59+595 一级公路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工程及安全设施 27.495 4月/2012年 24个月 路基土方1581419m3、路面 577104 m2、防护工程7908m3、中桥559.2米/7座 、涵2332.4米/49道、排水工程21120米,交通安全设施27.495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为预计数量,只供资格预审使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如下:
3.1.1.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1.2.近5年内累计成功地和实质上完成长度不少于30km、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四车道或四车道以上一级或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施工合同(含桥梁工程),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资格申请人名义签署的合同。
3.1.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4.申请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以上条件,申请人须同时满足。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AA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2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资格预审申请人不得以挂靠方式、相互串通方式、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方式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预审资格。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2年3月14日至2012年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809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人民币,标书售出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一楼大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809室
邮编:750002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0951-6076887
传真:0951-6076887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