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HL[2012]第04号
招标代理: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南平市浦南高速公路南平城区连接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2-02-22
所属地区:福建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浦南高速公路南平城区连接线大家厂安置房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编号:FJHL[2012]第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南高速公路南平城区连接线大家厂安置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编号:FJHL[2012]第04号)已由南平市发改委以南发改[2011]审批53号文批准,招标人为南平市浦南高速公路南平城区连接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工程造价约5359.4169万元,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具备施工条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范围为:浦南高速公路南平城区连接线大家厂安置房工程(地下一层、地上二十八层的框剪结构商住楼,总建筑面积25998.11平方米,建筑总高度83.80米)的建安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及保修全过程监理;
2.2工程建设地点:延平区水东街道大家厂;
2.3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其中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720日历天);
2.4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用:93.73万元人民币(监理费计算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监理取费标准80%计取,具体详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在福建省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目前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4)投标人企业法人和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5)近三年投标人需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需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担任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及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之前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具体详招标文件。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月16日起至2月22日23时50分止,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站(www.npzbtb.gov.cn)“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并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整,标书售出后不退。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资料的凭证(投标报名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浦南高速公路南平城区连接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文体路41号青少年宫10楼,
联系电话:0599-8827158
联系人:熊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1006室,
电话:0599-8836068
传真:0599-8836058;
联系人:林小姐、萨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市延平支行;
账户名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账号:13910101040020542;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
注:1、投标人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保留购买电子招标文件的网银转帐记录以备查询。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失,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投标人可以通过南平市招投标网上的投标报名查询栏目对其投标报名号进行查询。
4、招标文件售价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可凭投标报名单的缴费证明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交易科领取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售价不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如需招标图纸,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自行购买。
5、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凭证,可以在开标后凭投标报名单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招标文件销售发票。
6、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代售制度正式实施后,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以其它方式和途径销售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