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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片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2-01-09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0
核心提示:业主单位: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截止:2012-01-13所属地区:四川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建筑1. 招标条件四川川东片区高
 

业主单位: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2012-01-13

所属地区:四川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建筑

 

 

1. 招标条件

四川川东片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改造工程项目,经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四川达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邻水东(荆坪)服务区资金来源为邻垫路建设资金。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由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该项目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位置:本项目所包含服务区位于已投入运营的垫邻高速公路。其中垫邻高速公路位于四川盆地东部与重庆比邻区域,路线全长36.895公里。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垫邻高速公路邻水东(荆坪)服务区,工作内容包括服务综合楼、警务室、服务区管理用房、休闲廊道、卫生间等改造工程及相应的绿化工程等,预计工程规模见下表。

标段 项目名称 改造工程建筑面积(m2) 备注

FJ1 邻水东(荆坪)服务区 3386 (1)改造原公共卫生间及商店;(2)新增综合楼2546m2;(3)新增卫生间:840m2;(4)绿化1项。

2.3标段划分:全部工作划分为 FJ1 共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2.4计划工期: 4个月、质量保修期 24 个月(其中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质量保修期为 60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①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业绩要求:近3年内(2008年11月至今)累计完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至少完成一个单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且至少完成一个四川省高速公路房建施工合同;④财务要求:近一年(2010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⑤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⑥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评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合法分包应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川交(2006)79号《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3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若在同一标段中出现上述关联企业,将按其由上而下的关联关系保留其中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最低一级企业投标资格,对上一层投标企业将不接受其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在同一标段投标)。

3.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查阅投标人是否办理信誉等级登记手续),招标人不接受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月9日~2012年 1 月 13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达州市达县南外东环南路222号四川省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3楼312室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原件;④单位介绍信;⑤投标人2008年11月以来已交工验收的四川省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施工合同原件;⑥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述复印件资料一套(原件仅用于校核,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房建施工合同不需提供复印件资料,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 150 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 元(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投标人自备U盘拷贝),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考察费用及安全责任。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 2012年2月15日上午 9:00~10:0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2年 2 月 15 日上午 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草市街2号光大金融大厦21楼)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每个标段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FJ1段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30万元整;C级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45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形式,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帐户。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

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b.近3年(2008年11月至今)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

c.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3表(格式后附)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书面资料(3张公示表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所投标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人公示资料递交招标人,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格式原样于开标同日或次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结束后10日内接受投诉和举报。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其资质、业绩、人员最低条件要求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未经公示或虽经公示的业绩、人员,其所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的业绩、人员。

9.2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间接受投诉和举报。

9.3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10.投标承诺函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期后3日内,即2012年1月16日17:00时之前,投标人凭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向招标人提交一份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承诺函至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0楼A1026室。承诺函应密封包装,封套上不得有任何投标人标识,承诺函提交后,将由招标人的监督部门参与封存,并在投标人送交投标文件时公开开封。若投标人投标承诺函未按时提交给招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遵从投标承诺函的承诺内容的,也视为放弃投标,并将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2010]466号文规定进行处罚:

1)放弃投标一次的,给予期限为3-6个月的C级信用评价;

2)处罚期内再次放弃投标的,给予期限为3-6个月的D级信用评价;

3)放弃中标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对投标人的有关违规事实予以通报并取消其1-2年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全称):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达州市南外开发区

招标人驻成都办事处: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0楼

邮编:610041(成都)

电话:028-66027266(成都)0818-2692526(达州)

传真:028-66027286(成都)0818-2692527(达州)

联系人:李晓黎谢芬

招标人:四川川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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