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吉安至莲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报名截止:2011-12-27
所属地区:江西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建筑
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境内吉安至莲花(赣湘界)房建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境内吉安至莲花(赣湘界)新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10]1691号文批准立项建设,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10]623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已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补助、江西省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经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批准,成立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吉安至莲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并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房建及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境内吉安至莲花(赣湘界)段是国家高速公路“7918”网中第15横-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中江西境内的西段。本项目路线起于吉安市泰和县石头山附近(大广高速公路吉安至赣州段K128+600处),与泉南线石城至吉安高速公路终点相接,沿线途经泰和县石山乡、吉安县永阳镇、安塘乡、敖城镇、天河镇、永新县高桥镇、石桥镇、埠前镇(返乡创业工业园)、莲洲乡、高市乡、澧田镇、沙市镇、龙田乡及莲花县升坊镇、神泉乡,终于莲花县坪里乡赣湘交界处界化垄,全长约106.464公里。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总长106.464公里,全线按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新建。沿线设置2处服务区,6处收费站,2处交警、路政管理用房,1处监控中心。本次招标范围为沿线管理用房及服务设施的房屋建筑、室外管网、道路、围墙、沿线收费棚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完成和缺陷修复和施工监理,共划分为11个合同段,合同段划分详见附表1“江西省吉安至莲花高速公路房建及附属工程施工和施工监理合同段划分一览表”。
本项目房建及附属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2月1日,主体工程必须在2012年5月1日前完成,装饰、水电安装工程、室外道路、水电等附属工程必须在2012年10月30日前完成。缺陷责任期24个月,工程保修期6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和业绩如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
I类(FJ1、FJ2、FJ3、FJ4标段)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近三年内(2008年1月起至今,下同)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房建及附属工程,且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高速公路房建及附属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II类(FJ5-FJ8标段)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近三年内(2008年1月起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4000万元以上的房建及附属工程,且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高速公路房建及附属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Ⅲ类(FJ9-FJ10标段)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近三年内(2008年1月起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高速公路收费大棚钢结构800平米以上的工程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IV类(FJ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近三年内(2008年1月起至今)至少有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路水泥砼路面工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各类已完工程的工程业绩应附相关合同(附带工程量清单)和交、竣工证书,其中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已完证明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登记表为准,公路工程已完业绩证明以市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为准。
3.1.2近三年被江西省建设和交通主管部门不允许或禁止投标的单位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3近三年(指2008年1月起)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在江西省内被禁止投标,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的情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招标投标。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一个投标人在I类、II类、Ⅲ类中最多可投2个类别,且不得同时投IV类,每个类别可投1个合同段,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合同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西吉莲高速公路网(http://www.jxjlgs.com)登录吉莲高速房建工程招标报名系统(http://59.53.91.228:8787/),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准确填写《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境内吉安至莲花(赣湘界)房建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报名登记表》并打印和加盖单位章,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面交招标人。
4.2请于2011年12月23日至2011年12月27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二号资审室,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1份(A4纸1:1比例打印,如原件大于A4纸,可缩小至A4幅面,不可多个证件合并于一张A4纸中),连同报名登记表,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登记表、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并编制目录、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未提供以上资料和证件或资料不全的申请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上述原件在工作人员验证完毕后当场退还给投标人。报名验证通过后,招标文件按合同段分别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电子版)1000元,售后不退。
4.3委托代理人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必须事先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4.4在投标人通过现场报名后第二天即2011年12月28日上午9:00开始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多媒体会议室由招标人组织采用摸号的方式随机确定其所投合同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月11日16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6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建设大厦)四楼1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Ⅰ类、Ⅱ类、Ⅲ类每合同段叁拾万元人民币,Ⅳ类为拾伍万元人民币。
7.本项目执行赣建招[2008]12号文件
赣建招[2008]12号文规定的建筑企业名单中,资质范围列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的企业可参加I类或II类合同段投标;资质范围列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的企业可参加III类合同段投标。特别说明:以上企业可以免除相关资质、业绩、财务、信誉的要求,但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人员、设备要求和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要求。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吉安至莲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莲花县永安南路39号
邮编:337100
联系人:姜先生、许先生
电话:0799-7102619
传真:0799-7102673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吉安至莲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