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吉安至莲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报名截止:2011-12-27
所属地区:江西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境内吉安至莲花(赣湘界)房建及附属工程国内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江西省吉安至莲花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10]1691号文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10]623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已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补助、江西省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经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组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吉安至莲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并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房建及附属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
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境内吉安至莲花(赣湘界)段是国家高速公路“7918”网中第15横-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中江西境内的西段。本项目路线起于吉安市泰和县石头山附近(大广高速公路吉安至赣州段K128+600处),与泉南线石城至吉安高速公路终点相接,沿线途经泰和县石山乡、吉安县永阳镇、安塘乡、敖城镇、天河镇、永新县高桥镇、石桥镇、埠前镇(返乡创业工业园)、莲洲乡、高市乡、澧田镇、沙市镇、龙田乡及莲花县升坊镇、神泉,终于莲花县坪里乡赣湘交界处界化垄,全长约106.464公里。
1.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总长106.464公里,全线按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新建。沿线设置2处服务区,6处收费站,2处交警、路政管理用房,1处监控中心。本次招标范围为沿线管理用房及服务设施的房屋建筑、室外管网、道路、围墙、沿线收费棚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期和缺陷修复期的施工监理(不含服务区砼路面工程),只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仅设置一个标段,RFJ总监办。
本项目房建及附属工程计划总工期9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2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2年10月30日。监理服务期共33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9个月,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不含临时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5年内(2006年11月-2011年11月)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个施工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房建及附属工程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2.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近三年国家建设和交通主管部门、江西省人民政府及江西省交通主管部门的信用记录,将作为申请人信誉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西吉莲高速公路网(http://www.jxjlgs.com)登录吉莲高速房建工程招标报名系统,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准确填写《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江西境内吉安至莲花(赣湘界)房建及附属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报名登记表》并打印和加盖单位章,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面交招标人。
3.2请于2011年12月23日至2011年12月27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二号资审室,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1份(A4纸1:1比例打印,如原件大于A4纸,可缩小至A4幅面,不可多个证件合并于一张A4纸中),连同报名登记表,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登记表、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并编制目录、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未提供以上资料和证件或资料不全的申请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上述原件在工作人员验证完毕后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3.3投标人通过验证报名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4委托代理人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必须事先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月11日16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6时00分,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建设大厦)4楼1号开标室。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吉安至莲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莲花县永安南路39号
邮编:0799-7102619
联系人:姜先生、许先生
电话(传真):0799-7102659
招标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吉安至莲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日期:2012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