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高速公路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F合同段)项目招标公告(--工程招标--招标公告--招标--路桥网
推广 热搜: 设计  路桥  工程  施工  广东  试验  沥青混凝土  岳武高速  机械  发电机 

2011年高速公路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F合同段)项目招标公告(

   2011-08-26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路桥人 0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报名截止:2011-09-01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建筑,商业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2011年江苏省高速公路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项目(F合同段)重新公告 

2、招标代理单位: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江苏省内 

4、专业:其它 

招标种类:项目检测 

数量规模:1 

单位:标段 

投资总额:万元 

投资币别:人民币 

招标内容:1、项目概况

详见2011年8月16日发布的2011年江苏省高速公路交工验收质量鉴定检测项目(A、B、C、D、E、F、G、H、I合同段)招标公告。

2、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F合同段:崇启大桥(江苏段)跨江大桥桥梁梁静、动载试验;

3、检测工期:检测单位在收到委托方的检测指令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方案,方案经过委托方组织审查通过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检测机构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测内容及工期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委托方和业主方。现场检测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各合同段的最终检测报告、工作报告及各合同段初步质量评分表。

联系人:伏?、陶军、周海川

电话:025-87715121、025-52853090

传真:025-87715110

1、报名开始时间:2011-8-26

报名截止时间:2011-9-1

上午工作时间08:30至11:30 

下午工作时间13:00至17:00 

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3、报名条件

(1)企业资质、资信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独立法人或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合法证明;具有国家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2)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自2001年1月1日以来,在跨江(海)特大桥动静载试验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正职项目负责人;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相应的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质量、业绩信誉(1)自200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较好地完成过至少两项与本项目类似的跨江(海)特大桥动静载试验项目,且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2)具有现场检测能力,具备较好履行合同的技术装备、技术能力、人员;

(3)在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B级及以上级别。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5)需携带的材料

1、同一投标人在D
、E、F合同段中最多可中标1个合同段。

2、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下称“投标申请人”),可进入www.jscd.gov.cn网站,在右侧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网上报名结果无需进行电话确认。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左侧点击“项目信息管理”,再点击“资审报名查询”,最后点击“检索”,即可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1日17:00时。

3、请按照上述要求成功报名的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于2011年8月26日起(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到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合同段,售后不退。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外省单位)咨询。信用档案按照《关于建立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的通告(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交招办〔2006〕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的规定执行,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至www.jscd.gov.cn网站下载。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未在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的内容,其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以供评标委员会查阅;未在信息系统中备案且未提交相关原件的,不作为评审的依据。


关注公众号,获取更多信息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招标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津ICP备20006083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5021002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