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
报名截止:2010-10-12
所属地区:河北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京沪高速公路沧州市至千童镇(冀鲁界)段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专[2010]2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沧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5%,招标人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起自位于沧县南顾屯村南,与石黄高速公路交叉处,顺接廊沧高速沧州市段线位,向南在沧乐公路收费站东上跨沧乐公路,在大港油田第六采油区西侧经过,路线跨南排水河后转向东南,过王官屯乡东、土塔西,继续向南跨越大浪淀,在自来屯乡西出大浪淀,向南在孟村自治县西侧约4公里处跨越正港公路,在阎庄子村东跨越宣惠新河,继续向南在吉科乡东经过,过圣佛镇东、卸楼乡东,向南至千童镇西,盐山县千童镇西李家村和前韩家村之间跨越漳卫新河,进入山东与拟建的京沪高速乐陵(冀鲁界)至济南段顺接。全长约48.117公里。
本项目设置特大桥1座、大桥6座、中桥8座、小桥14座、涵洞65道、分离立交8座、通道64道、互通5座(其中南顾屯枢纽互通工程量及投资按剩余计列),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主线收费站1处(与千童互通联合设置)。
2.2技术标准:路线全长48.117公里,全线采用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34.5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2.3勘察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
(2)初步设计修改:初审意见下发后15天内完成。
(3)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6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招标所需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征地拆迁用地图及征地拆迁工作量:初步设计批复后7天内完成。
(5)施工图修改:施工图审查后15天内完成。
(6)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所需图纸、施工招标相应规范:施工图修改后7天内完成。
(7)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开工至交竣工验收。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合同段,详细如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JHSJ-01标段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公路行业交通工程设计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和市政公用行业(含风景园林)设计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均不含临时甲级资质),具备同类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包括高速公路勘察、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及绿化),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JHSJ-02标段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和公路行业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备同类高速公路勘察设计业绩(包括高速公路勘察、公路工程),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主办人要求具备公路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0年9月30日至2010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沧州市交通运输局301房间(沧州市解放西路77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0月21日09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沧州民族会馆(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广场12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77号
邮编:061000
电话:0317-8695535
传真:0317-8695511
联系人:满红、毕朝燕
招标代理:河北达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2座14楼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5288943
传真:0311-85288944
联系人:张丹、赵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