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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人行天桥护栏(防抛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0-10-18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路桥人 0

招标选自: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业主单位:四川省川南高等级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0-11-15
所属地区:四川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76厦蓉高速公路隆纳段、G85渝昆高速公路内宜段人行天桥护栏(防抛网)改造工程,已由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川高路函[2009]369号文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川南高等级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川南片区),建设资金来源为各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招标人为四川省川南高等级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川南片区)。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不限通过家数。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G76厦蓉高速公路隆纳段、G85渝昆高速公路内宜段部分人行天桥护栏、防抛网的改造,主要工作包括(1)桥面护栏改选;(2)防抛网改造;(3)部分天桥安装顶网。主要工程数量详见附表。本项目设TQ1、TQ2两个合同段招标,预计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3、近五年(2006年1月至今)曾独立承担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类似施工项目一个及以上,累计50公里及以上;4、2009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5、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6、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工程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10月18日至2010年10月22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泸州市隆纳高速公路泸州收费站侧2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元,设计图纸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逾期不售。
4.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或信誉等级资料送交证明)。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对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信用等级由招标人负责核实,招标人将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查阅投标人是否办理信誉等级登记手续。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现场考察时间: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费用自理;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但接受投标人质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16天前将书面质疑交招标人)。
5.2投标文件的送交:本次招标的标段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10:00-10:30时,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10:30时,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草市街2号光大金融大厦21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10万元整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且必须在开标前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帐户)。
8.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
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b.近五年(2006.1至今)已完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表
c.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简历表
以上3表(格式后附)以不可修改的office文档(U盘)的形式以及应附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外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期后5日内(2010年10月27日17:00之前)提交给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泸州市隆纳高速公路泸州收费站侧202室,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原样在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投标文件提交的绩证明材料不足或未经公示的业绩,评审时该业绩将不予认可。在公示结束10日内,监督机构接受书面投诉。
招标投标投诉按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文规定处理。全文查看: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
9.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隆纳高速泸州收费站侧
电话:0830-3252032、0830-3252028
传真:0830-3252000
联系人:文燕、张小平
帐户名:四川省川南高等级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自贡建行自井支行
帐号:51001615108050707367
招标人:四川省川南高等级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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