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车载16人以上入晋旅游可免交高速公路通行费

   2010-09-07 5060

  为进一步扩大旅游消费,鼓励外省旅行社组团来晋旅游,山西省旅游局和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制定《外省旅行社组团入晋旅游客运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暂行办法》,于今年9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为半年。试行期满后,根据试行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期限。

  《办法》规定,拟组团入晋的外省旅行社均可向山西省旅游局申领《山西旅游通行证》。只要成功提交组团入晋旅游车辆通行证申请表、租用车辆所属旅游汽车客运公司和省际非定线旅游客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材料后,经过审核,符合要求的外省旅游客运车辆可在7个工作日内获《山西旅游通行证》。

  据山西省旅游局负责人介绍,《山西旅游通行证》仅限于本旅行社组织的入晋旅游团队车辆使用,使用时还应携带团队行程计划、派团单、导游证等资料,在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须向收费员出示《山西旅游通行证》和《当次入晋旅游团队派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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