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高速公路信息系统备品备件招标采购公告

   2010-11-17 未知 路桥人 11460

招标选自: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招标代理: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山东省交通厅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
报名截止:2010-11-25
所属地区:山东


1.招标条件
2010年山东省高速公路信息系统备品备件采购项目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鲁交规划[2010]28号《关于下达2010年高速公路信息系统养护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省交通厅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省交通厅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管理需求,需要对山东省高速公路信息系统设备进行备品备件采购。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
本次为备品备件采购,共分5个包,各包具体内容见备品备件分包情况一览表。
2.3计划工期
到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质量保证期:设备到货并通过到货验收后36个月。
2.4本项目招标共分为5个包。
招标分包情况表
包号 名称 数量 投标保证金(万元)
1计算机30台1万元
服务器10台
2磁盘阵列20台2万元
3 UPS 20台2万元
4硬盘录像机(4路)50台1万元
5双界面CPU卡40000张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第1至4包:投标设备必须在国内有成功的使用实例;第5包双界面CPU卡:近两年内至少10万张成功应用业绩。
3.3第3包:投标设备须有国家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省级及以上);第5包双界面CPU卡:投标产品应通过银行卡检测中心的检测,并通过国家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ITS中心)的用户卡预测试,并附相关检测报告。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5第5包要求生产厂家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16日至2010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山东文教大厦北10楼1017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包,招标文件逾期不售,标书售出后不退。第5包: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3张彩卡样品和10张空白卡供测试。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勘察,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12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济南市齐鲁文化会馆七楼会议室(济南市舜耕路46号)
5.3开标时间:2010年12月6日上午9时30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文教大厦北1017
联系人:李雅琼、刘鑫
邮编:250011
电话:0531-82661997
传真:0531-82667013
招标人:山东省交通厅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
地址:济南市舜耕路19号
联系人:孙永晨、李滨
邮编:250002
电话:0531-85693965、85693966
传真:0531-85693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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