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292 号)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9906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435号)批复了本项目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都市圈环孝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城隍汉江特大桥斜拉索制造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孝感市。
建设规模: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起于孝感市汉川市南河乡荷花桥村、武汉市蔡甸区侏儒山街道百赛村之间的孝感市与武汉市交界处,对接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段﹐路线向北途经马口镇、庙头镇(设特大桥跨汉江)、城隍镇、汈汊湖养殖场、刘家隔镇,止于麻河镇以北的竹林境,对接已建成的孝汉应高速公路终点。路线全长40.727公里,设汉川西互通连接线5.04公里。桥梁28015米/15座,枢纽互通2处,一般互通3处,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3处。项目建设工期42个月,估算总投资为89.12亿元。
其他:城隍汉江特大桥位于汉川市城隍镇,起点接太和村高架桥,终点接新沙村高架桥,是武汉都市圈环线孝感南段跨越汉江的关键通道。城隍汉江特大桥为双塔组合梁斜拉桥,起点桩号K22+391, 终点桩号 K23+015,跨径布置58+94+320+94+58m,总长624m。索塔采用门型造型,配置分离式承台,群桩基础。辅助墩、过渡墩均采用群桩基础。承台顶面高程 17.133m,索塔总高 115.8m。斜拉索采用双索面,扇形布置。每个索面由12对拉索组成,全桥共4×12 对斜拉索。全桥斜拉索总重约840.3吨,其中钢丝总重约778.7吨,合同估算价约为1500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城隍汉江特大桥斜拉索制造,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斜拉索制造用的钢丝及其他材料的采购、验收与保管;
(2)负责斜拉索(含内置阻尼器、锚具、斜拉索桥面护罩及其他附件)的加工制造、试制与试验、自检、保管,以及在监理工程师规定时间内运输至本项目桥位区域指定的位置;
(3)配合和指导土建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斜拉索的卸货、吊装、转场、存储、保管以及斜拉索及其附属装置(如减振器)的安装、斜拉索张拉、斜拉索索力调整等;
(4)配合阻尼器制造单位、土建施工单位完成斜拉索外置阻尼器的安装;
(5)负责斜拉索挂索后的包装缠包带拆除、斜拉索外表清理检查、局部破损的修复、PVF氟化膜保护胶带与螺旋线的缠绕、索体及锚固端的防腐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XGNXLS-1标段。
交货地点:湖北省孝感市境内,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
计划交货期:240个日历天。
2.3其他:计划交货期:240个日历天(具体供货期以监理工程师通知的为准)。其中:(1)首批供应斜拉索时间(均指送达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2026年10月。2027年3月前,根据架梁进度陆续提供余下的全部斜拉索。(2)缺陷责任期2年(自本项目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具体供货期、交货时间以工程进度及监理工程师通知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 。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本招标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施工图设计单位(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监理单位(湖北省高创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6日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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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湖北交投都市圈环孝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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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仙女湖路118号 |
地址: |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2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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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432000 |
邮编: |
4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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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夏婕 |
联系人: |
刘家琛、陈玉良、胡健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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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712-2618078转8216 |
电话: |
027-83618119 |
10.行政监督部门
名 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电 话:027-83460346
传 真:027-83460346
邮政编码:430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