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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至武汉高速公路安徽段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0-12-30 未知 路桥人 0

招标选自: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业主单位: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2011-01-18
所属地区:安徽

六安至武汉高速公路安徽段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六安至武汉高速公路安徽段已由交通运输部公路发[2005]366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建成通车,为确保六武高速公路满足环保要求,在原环评报告的基础上,对需要设置路段予以优化和增加桥面污水收集装置。现对本项目的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施工招标分为1个标段,建设地点为六安至武汉高速公路安徽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六武高速公路全线23座跨重点水系桥梁设置桥面排水径流系统及沉淀池。
2.2计划开工时间为2011年1月份开工,预计施工期为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的资质及业绩要求见下表,并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质要求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近3年内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000m的桥面径流收集系统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近3年内成功地完成指工程在2007年1月1日之后完工,工程规模和数量应以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及非法分包。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或省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180号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楼总工办(161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经投标人工商注册地的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格式附后)、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单位行政职务任职证明原件)、2010年出具的经办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单位介绍信、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的施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软皮装)购买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并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考察时间: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联系人:李菁
联系电话:0564-7356311
地址:安徽省金寨县江店镇新城区纬九路(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六安至武汉高速公路管理公司)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180号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楼大会议室。
5.3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同城支票转帐,异地电汇,采用的转帐支票或电汇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的款额,招标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以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1年1月17日上午10:00前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提交汇票或转帐后投标人应从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180号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12室领取交款凭据,并携带此凭据递交投标文件。
单位名称: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
账号:34001444708050006994
财务联系人:门玲
财务联系电话:0551-5371832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若经查实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违规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5.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是否参与投标,对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其失信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180号(习友路与香樟大道交叉口南约100米处)
邮编:230088
联系人:陈维平 杨新苏
电话:0551-5371865

传真:0551-5371865
日期:2010年12月27日
附件1:
投标人基本信息登记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须部门负责人及以上) 电话 (须工商注册地固定电话)
传真 (须工商注册地传真)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
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公司
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备注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人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章),由于情况不属实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此表,并交招标人留存。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注:
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需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并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2、以上公证书必须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的公证机关出具,否则不予认可。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的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月日
注:
1、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需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并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委托期限必须确保授权委托书在投标有效期满前一直保持有效。
3、在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4、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以上公证书必须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的公证机关出具,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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