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选自: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招标编号:JTJSZ(10)-150
业主单位:京沪高速铁路济南高速站工程建设指挥部
报名截止:2011-01-07
所属地区:山东
项目名称:京沪高速铁路济南西站节推式排烟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JSZ(10)-1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沪高速铁路济南西站及相关工程已由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京沪高速铁路济南高速站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节推式排烟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京沪高速铁路自北京南站至上海虹桥站,正线长度约1318公里。其中新建京沪高速铁路济南西站及相关工程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工程包含济南西站站场工程、联络线及济南站改建工程、济南西站站房工程。本次招标项目为济南西站站房工程。
工程范围为京沪高铁济南西站主站房、高架候车厅、地下通廊、无站台柱雨棚等。
2.2招标内容:
节推式排烟器:风量9720m3/h,驱动力100N,转速1400rpm,功率8KW。22台。带控制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3.2生产厂商注册资本金必须在1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2008-2009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提供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代理商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且必须提供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节推式排烟器生产工厂与品牌为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
3.4生产能力要求:须具有10年及以上此次招标产品的制造经验;有三年以上该投标设备的国内使用经验并提供证明文件。以上此次招标产品的制造年限以厂家提供的量产后机型销售合同时间或型式检验报告时间等相关资料为依据,如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为无此次招标产品的制造经验。
3.5供货业绩要求:申请人国内高铁行业有产品应用案例,必须具备2008年以来单笔销售额大于50万元的国内大型铁路站房、机场、四星级及以上酒店等大型建筑业绩不少于三个,并提供其中两份及以上国内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用户单位公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现场备查。
3.6申请人需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通过EN12101-3:2002认证(欧洲EN12101-3标准认证:规定了安装公共场所地下使用的通风系统上电机的安全要求);消防排烟节推式排烟器必须提供国家消防机构提供的检验报告。
3.7履约信用要求:良好。
3.8投标人须在济南设立分支机构或有固定可靠的维护中心;同一品牌生产厂商及其所有下属分、子公司就同一个包件只能有一家递交申请。
3.9本次招标均只招设备,不含安装(负责指导安装、参加联调联试)。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西路286号京沪高速铁路济南高速站工程建设指挥部技术部(物资)持济南铁路局交易许可证及经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购买招标文件。
4.2节推式排烟器招标文件每包售价2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需同时交纳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收现金,不计息,请于开标前电汇到以下账户:
名称:京沪高速铁路济南高速站工程建设指挥部
开户行:建行济南济西支行
帐号:37001615503050148677
定标后,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7天内无息退还。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所投标包件的项目名称和包件名称。(保证在开标前到帐)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1月19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济南市经一路30号(铁道工程济南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京沪高速铁路济南高速站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西路286号
联系人:徐军
电话:0531-82465636
传真:0531-82465636
邮箱:jngszwz@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济西支行
账号:37001615503050148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