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宁夏道路发展项目同心至沿川子高速公路土建工程A15-A18合同段施工招标,项目法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组织完成了评标工作,确定了中标单位,现将中标单位公示如下:
1、A15合同段: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A16合同段:宁夏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A17合同段:湖南省建筑集团总公司
4、A18合同段: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异议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局将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投诉电话:0951-6153159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