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楚门至海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照明、绿化工程招标已于2009年7月15日公开开标和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和公正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单位名称:台州市招管办
单位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爱华路18号新台州大厦四楼 邮 编:318000
联系电话:0576-87813859
单位名称:台州市交通局
单位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323号 邮 编:318000
联系电话:0576-88552285
玉环县深浦隧道及接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2009年7月23日
施工评标结果
中标人名称
中标价
(元)
质量
目标
工期
(月)
项目
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综合
得分
交通安全设施
合同段
推荐
中标人
临安市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326707
合格
5
杨宏
陆海峰
99.65
备选
中标人
绍兴市振兴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6260653
合格
5
吴宝安
骆夏平
99.25
备选
中标人
浙江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6223284
合格
5
胡满朝
蒋新惠
98.65
照明合同段
推荐
中标人
浙江永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423450
合格
5
蒋子刚
傅剑峰
97.27
绿化合同段
推荐
中标人
浙江绿色园林市政有限公司
3616179
合格
5
黄三根
戚成彦
94.54
备选
中标人
浙江天工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3512251
合格
5
杨波
傅燕娜
91.68
备选
中标人
宁波汇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3491443
合格
5
李社灵
吴繁荣
91.11
废标情况及依据
合同段
投标人
是否
通过
原因
废标依据
交通安全设施合同段
杭州永通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否
未提供主要负责人相关信息在浙江省交通网上公布情况的证明材料
评标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台州市路马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否
未提供质量检验负责人质检岗位证书和主要负责人相关信息在浙江省交通网上公布情况的证明材料
评标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浙江安吉银龙交通设施厂
否
未提供质量检验负责人质检岗位证书
评标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宁波力健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否
未提供质量检验负责人质检岗位证书
评标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湖州东田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否
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评标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杭州红萌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否
未提供质量检验负责人质检岗位证书和主要负责人相关信息在浙江省交通网上公布情况的证明材料
评标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否
未提供质量检验负责人质检岗位证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补遗书编号
评标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一)款
宁波日月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否
业绩不符合要求
评标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金华市大路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否
未提供主要负责人相关信息在浙江省交通网上公布情况的证明材料
评标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照明
合同段
杭州鸿运照明电器工程有限公司
否
未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
评标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否
未提供已完工程的质量证明文件
评标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浙江晶日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否
资格后审资料未逐页签字,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经历不够
评标办法第十二条第(一、二)款
杭州宏泰电器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否
未提供项目负责人担任过3年以上证明材料,业绩材料不符合要求
评标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温州建设集团公司
否
投标文件(正本)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不全
评标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浙江一方建筑装饰实业有限公司
否
工程量清单未逐页签字
评标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杭州凤凰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否
未提供分项工程预算表的电子文档
评标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绿化
合同段
浙江万园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否
项目负责人资历不够,投标文件未逐页签字,经公证的授权书未加盖钢印
评标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二、四)款
浙江绿洲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否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不满足要求
评标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温岭市市政工程公司
否
未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经历
评标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温岭市园林工程公司
否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资历不符合要求
评标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浙江红欣园林艺术有限公司
否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资历不符合要求
评标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绍兴市第一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否
项目负责人资历不符合要求
评标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浙江东方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否
安全负责人无证明材料
评标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浙江中泰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否
经公证的授权书未加盖钢印
评标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