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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乐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含监理试验室)招标公告

   2024-05-13 0

  成乐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成乐高速公路通行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四川省交通厅批准,由项目发包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本工程施工监理(含监理试验室)(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双信封最低评标价法(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成乐高速公路位于四川中部,北与成雅高速公路相接,连接省会成都,南止于乐山市,全长86.4km,已于1999年建成通车。经过10年的运行,成乐高速公路路面病害较为严重,需进行大修处治。成乐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已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完成,施工监理招标由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招标。
  主要技术标准为:计算行车速度主线100公里/小时,路基、桥梁同宽为25米,设计荷载汽车–超20、挂车–120,路面结构类型为沥青混凝土。
  本次监理招标服务工作内容:
  1、成乐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维修工程:成乐高速公路全线沥青路面病害挖补及罩面工程,预计监理服务工期9个月(2010年4月至12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工程总投资预计约1.3亿元人民币。
  2、成乐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工程:除上述成乐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维修工程外所有养护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日常)、桥涵、交安设施、机电工程、绿化工程、水毁及其它应急抢险的所有养护工程,3年日常养护工程预计总投资约2000万元人民币。监理服务工期36个月(2010年4月至2013年4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每一个分项养护工程)。
  上述监理服务工作划分为 YHJL 一个标段招标,按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办 1 个。
  对第二部分工作即成乐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工程的监理服务工作,发包人将进行月考核、季支付、年评价,只有达到发包人考核要求的才予以签订下一个年度的日常养护施工监理合同,具体考核标准由发包人另行制定。若不符合考核要求将不能续签合同,发包人将另行选择承包人。
  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①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②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③近五年内(2005年1月至今)完成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施工监理项目2个以上,累计长度50公里及以上,并具有养护施工监理经验;④相应的财力(2008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⑤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个标段投标。
  2.4监理与其对应施工招标标段中的投标人存在第2.3款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2.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3 月 8 日~2010年 3 月 12 日上午9:00~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公路设计院1号楼4楼会议室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原件;③单位介绍信;④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原件仅用于校核,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份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现场考察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考察时间: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0 年 3 月 15 日 10:00 时(北京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0年 4 月 6 日9:00~10:00时,截止时间为 2010年 4 月 6日10:00 时,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公路设计院1号楼4楼会议室。
  5.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第一信封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等媒体上发布。
  7. 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10万元整的投标担保(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8.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招标人将在四川省交通厅网查阅投标人是否办理信誉等级登记手续)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
   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b.近五年(2005年1月至今)已完施工监理项目情况表
  c.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3表(格式后附)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书面资料(3张公示表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期后3日内( 2010年 3 月 15 日15:00之前)提交到成都市武侯祠横街1号公路设计院1号楼4楼会议室,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格式原样在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其资质、业绩、人员最低条件要求应与公示的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在公示结束10日内,监督机构接受投标人的书面投诉。对投诉材料核查后,对材料虚假的一方或诬告的一方上报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招标投标投诉按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第11号令)、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规定处理,全文查看: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洗面桥横街26号
  邮 编:610041(成都)
  电 话:(028)85527394 66027989
  传 真:(028)85525350
  联系人: 荣女士

招标人:四川成乐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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