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FGGC-1002
112国道(杨各庄至保定界段)养护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冀交公路[2009]36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廊坊市公路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廊坊市公路工程管理处。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112国道(杨各庄至保定界段)养护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总里程32.33公里,全线采用部颁平原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23.6m,其中路面宽2×10.5m,霸州地区段路基宽30.0m,路面宽2×15.0m。全线设中桥2座,小桥6座,盖板涵2座,圆管涵4道。项目预算投资2亿元。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3月15日,2010年11月30日前完工,共8.5个月,监理服务期34.5个月。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一个。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A4幅面,全本,逐页加盖单位章),请于2010年2月4日至2010年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廊坊市新华路80号交通大厦6楼计划科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3月3日9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递交至廊坊市新华路80号交通大厦6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0年3月3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廊坊市新华路80号交通大厦6楼会议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廊坊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地 址:廊坊市新华路80号
邮 编:065000
电 话:0316-2332123
传 真:0316-2332123
联系人:周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