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成绵高速公路(2010年)路面养护维修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交通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四川省交通厅批准,由四川成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对成绵高速公路(2010年)路面养护维修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其中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成绵高速公路起于成都市绕成高速,经新都、青白江、广汉、德阳、止于绵阳南互通,全长91.7公里,是国道主干线北京至昆明的一段。1994年10月动工,1998年12月21日正式全线贯通。本次招标范围为桩号K0~K66+700的路面养护维修。
成绵高速公路设计行车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4.5m,分离式路基宽12.5m,行车道宽度2×7.5m,中间带宽度3m,中央分隔带宽度2m。
本工程施工准备期1个月,计划施工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预计监理服务期 31个月,自施工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缺陷责任期证书颁发之日止(包含施工准备期监理、施工期监理和缺陷责任期监理)。其中施工准备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工令下达之日止,施工期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至所监理的施工合同段交工证书颁发之日为止,缺陷责任期自交工证书颁发之日至所监理的施工合同段缺陷责任证书颁发之日为止。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工地试验室)。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部颁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证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采用联合体,且承担试验检测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具有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工程或养护维修工程施工监理业绩;财务状况要求2008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4施工监理单位与本项目养护维修工程施工招标中的投标人存在第3.3款所述关系的,不能参与本项目施工监理的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包括监理资质、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副本)原件、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前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于2010年2月3日至2010年2月9日,每日10:00时~12:00时、14:00时~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科研楼5楼四川成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50元,参考资料及图纸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如果投标人自行前往,招标人将予以协助。各投标人踏勘现场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0年2月10日上午10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科研楼5楼四川成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28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0年2月28日9:00时至10: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科研楼5楼四川成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10万元。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四川省交通厅网站等媒体 上发布。
7.招标工作公开接收社会监督
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分别填报、装订、包封):
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b.近五年已完施工项目情况表
c.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3表(格式附后)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书面资料(含3个公示表格式和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2日内(2010年2月11日15:00时前)提交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科研楼5楼四川成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格式原样在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强制性条件要求公示的内容即资质、业绩、人员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在公示结束10日内,监督机构接收投标人的书面投诉。
招投标投诉按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文)规定处理。全文查看:四川省交通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成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四川路桥科研楼5楼
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8-85133512
传 真:028-85142288
2010年2月2日
公示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注:公示内容不附证明材料,但投标文件必须附证明材料。
公示表2 近五年内已完施工监理项目情况表
(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或养护工程)
注:公示内容不附证明材料,但投标文件必须附证明材料。
公示表3 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