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张石高速公路三号地(冀蒙界)至张北段项目(康保连接线二级公路)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建设资金来自沿线县政府和业主筹措,招标人为张家口市公路工程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段工程路线起点位于康保县二十顷村处,路线终点位于九邓线处。中间控制点主要有:康保县的张跃营、道尹地、郝车倌、袁家营、苏计房、后麻尼图、肖海营、二贵营、大疙瘩村、哈拉更台村;沽源县的张油坊村、黄花脑包村、半拉山村。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平原微丘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全宽13.25m,其中路面宽11.75m,两侧各设0.75m的土路肩。相应的大中小桥为净12.25m+2×0.5m防撞护栏;涵洞与路基同宽。设计路线全长34.8km。
2.3计划工期: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为2010年3月1日,预计工期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5招标范围和合同段划分:本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为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本合同段的全面监理工作,包括路基、桥涵、路面、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所有工程内容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以及施工期间的安全和环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2005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累计里程不少于30km的新(改)建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具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具有参股关系及同一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月13日至2010年1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下同),在张家口交通大酒店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2月5日9时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张家口市交通大酒店。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