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AH10012001210101-JL
1.招标条件
良顺线保涞路口至顺平县城段养护改造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保交招备案(2009)001号)。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招标人为顺平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顺平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良顺线保涞路口至顺平县城段养护改造工程北起保涞公路,沿旧路向南跨越界河,经过南台鱼村、寨子村、康北庄村、北康关村、导务村、东白司城村、西白司城村、安阳村、李思庄村、北下邑村、白云西庄村,在顺平县城西北与省道京赞公路相连接,路线全长25.467公里。
2.2建设规模:全线采用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路面宽8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3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为2010年3月,工期12个月。
2.4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5招标范围和合同段划分:本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为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本合同段的全面监理工作,包括路基、桥涵、路面、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所有工程内容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以及施工期间的安全和环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005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累计里程不少于30km的新(改)建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具有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具有参股关系及同一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月 13 日至2010年1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3月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和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anhui.com)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