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2011-04-02
所属地区:江西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建筑
1.招标条件
抚州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交通字[2011]4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江西省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州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本项目是江西省18条加密高速公路之一,远期规划为连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大通道,路线东接福州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西接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途经抚州市金巢经济开发区、临川区、崇仁县、宜黄县、乐安县、吉安市永丰县、吉水县、吉州区两市八县(区)。
2.2技术标准
全线按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主线路基设计宽度:路基(整体式)宽26m,路基(分离式)宽13m;路面结构: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为1/300,其他桥涵和路基为1/100;设计标准轴载:BZZ-100KN;沿线设置安全、监控、通讯、收费、供电照明及服务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2m。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采用二级监理机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全线共分2个类别9个监理合同段,即总监办类设1个总监办(FJ总监办)、驻地办类共设8个驻地办(AR1、AR2、AR3、AR4、BR1、BR2、BR3、BR4),申请人按合同段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3.1总监办类
本项目179.188Km土建工程、交通工程、机电工程、房建工程、环境保护及绿化等工程施工、完成及缺陷修复的施工监理服务及组建中心实验室。
2.3.2驻地办类
本项目179.188Km土建工程、交通工程、房建工程、环境保护及绿化等工程施工、完成及缺陷修复的施工监理服务及组建工地实验室。
合同段划分详见附表1“抚州至吉安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合同段划分一览表”。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为2011年6月28日,监理服务期44个月,其中:施工期20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质、业绩和财务能力如下,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条件。
3.1.1总监办类、驻地办类合同段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
a、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或省(市、自治区)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试验检测乙级或以上资质。
b、业绩要求:
①具有近5年内(指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下同)签订合同并独立完成一个合同段高速公路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20公里及以上,且累计独立完成高速公路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60公里及以上的监理业绩;
②具有近5年内签订合同并独立完成单跨跨度≥40米的桥梁2座及以上,或总长≥1000米的特大桥1座及以上的监理业绩;
③具有近5年内签订合同并独立完成一个合同段高速公路交通工程20公里及以上,且累计完成60公里及以上的监理业绩;
④FJ总监办、AR3驻地办、AR4驻地办、BR3驻地办还须具备在近5年内签订合同并独立完成一个合同段高速公路隧道工程单洞总长1000
米及以上的高速公路隧道1座及以上,且累计独立完成高速公路隧道单洞长度2000米及以上的监理业绩。
c、财务要求:
①申请人在近3年(指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下同)内营业收入总额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
②申请人在近3年内“流动比率”不小于1。
d、近5年内国家建设和交通主管部门、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建设和交通主管部门的信用纪录中无不良信誉纪录。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在满足招标人规定的各合同段资质、业绩、财务等条件的前提下,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总监办和2个驻地办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最多可通过3个合同段的资格预审,且最多只允许中1个合同段。
若某合同段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时,招标人有权对其他合同段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进行调整,投标人不得拒绝。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上述关联企业若对同一合同段提出了资格预审申请,按注册资金的多少、注册时间的先后顺序决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1年3月29日至2011年4月2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申请人自行到江西抚吉高速公路网下载)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副本)、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原件(副本)
及一套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加盖申请人单位章)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建设大厦)四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多个合同段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合同段的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有意向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且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详细阅读本公告附件“抚州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资格预审及招标告知书”,并到江西抚吉高速公路网(http://fjgs.jxjtzx.com)“信息公告”栏上下载本资格预审公告附表2“抚州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报名登记表”,按表格规定的内容填写齐全,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单位章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面交招标人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5日16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6时3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面交招标人,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建设大厦)四楼,并对每个合同段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如发生申请人授权两个及以上委托代理人购买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则招标人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州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49号交通科技大楼3楼
邮编:330008
联系人:徐继光、陶正文
电话:0791-6613508
传真:0791-6611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