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0012011020030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业主单位: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报名截止:2011-04-25
所属地区:辽宁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辽宁省高速公路道路预防性养护微表处填补车辙项目施工监理(二次公1.招标条件
辽宁省高速公路道路预防性养护微表处填补车辙项目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资金来源辽宁省高速公路通行费计划,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工程监理内容:沈海高速公路沈阳至大连段预防性养护微表处填补车辙项目施工监理。
监理服务期为:2011年5月10日至2011年9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审定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19日至2011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3:00时~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5月9日上午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30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编:110003
联系人:高玉光
电话:024-82364413
传真:024-8236441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110005
联系人:张力敏
电话:024-23388237
传真:024-23388237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