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温县至巩义段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通过。本项目已列入《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1~2035 年)。郑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焦作市人民政府统筹负责该项目巩义段的前期工作、投资人招标、协议签订、项目实施监督等事宜。焦作市人民政府授权焦作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实施机构,招标人为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特许经营者进行国内外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投标人参考,不应作为投标人投资、决策的依据,投标人应自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并自主决策。)
(1)项目名称: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温县至巩义段特许经营项目。
(2)项目代码:2502-410000-04-01-869101
(3)项目编号:焦公资工程H2026-009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规模:本项目为高速公路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交通工程与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临时工程等。
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路基宽34.5米,设计速度120 公里/每小时。路线全长约20.752千米。
(6)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南省西北部,经过焦作市温县及郑州巩义市,呈南北走向。
(7)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60514.25万元。
(8)资金来源: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项目资本金约112102.85万元,来源于中标特许经营者自有资金,除项目资本金外,剩余资金约448411.4万元,由中标特许经营者组建的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或银团等融资筹措。
注: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路线走向等以最终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温县至巩义段特许经营项目的特许经营者。中标后,特许经营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2.3实施方式: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方式实施。
2.4特许经营期:本项目拟定特许经营期限为35年,包括前期及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其中,前期及建设期5年(具体以政府审批为准),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项目约定交工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自项目约定交工日的下一个公历日开始至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或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提前终止日止,其中收费期30年(具体以政府批复为准),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计,除非本项目合同因故提前终止。特许经营期限内,如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项目情况、协议约定等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特许经营期限。
2.5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的投资回报方式为使用者付费。整个特许经营期内不提供其他政府投资支持和运营补贴。
2.6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关于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收费公路项目认定标准的意见(试行)》(豫交文〔2024〕51号)规定,本项目属于估算总投资大于25亿元的高速公路新建项目,满足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认定标准,结合国办函〔2023〕115号文件相关要求,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外商投资企业参照民营企业执行。
2.7根据《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操作指南》,对于具备勘察设计或施工资格能力的特许经营者,或者自身不具备设计或施工资格能力但联合具有相应资格能力的设计或施工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特许经营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中标后可以不再对勘察设计或施工任务进行招标。对于不具备勘察设计或施工资格能力的特许经营者,中标后由其组建的项目公司依法对勘察设计或施工任务进行招标。
2.8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如为境外注册企业,为依法注册文件,并提供注册文件的中文翻译,下同)、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2财务状况:
(1)最近连续三年(2023-2025年)每年均为盈利(净利润为正值),且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经审计的2025年总资产额不得低于6亿元(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后续涉及汇率之处均按此标准执行),净资产不得低于2.5亿元;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2)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不低于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的35%(即不低于19.61亿元)。2025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含85%)。(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资产负债率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合计满足净资产的要求)。
3.3投融资能力:投标人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 11.21亿元(含11.21亿元,以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净资产为准),融资能力不低于44.84亿元(含44.84亿元,融资能力以银行授信额度或银行存款证明或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或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一项或多项合计金额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合计满足即可)。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近十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以收费批复或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独立或主持或参股投资完成过一个总投资不少于25亿元(含25亿元)的新建高速公路项目。
3.5商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日,下同)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内“信息公示”或“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代为查询)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最新信用评价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且处于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10家(含10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在项目公司持股,联合体的控股方应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最有利于组织协调整个联合体各方、最有利于代表联合体与政府开展合作磋商及谈判、最有利于项目推进。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初步协议,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7项目所在地(焦作市、郑州市)市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作为本项目投标方、联合投标方或者项目公司股东。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iaozuo.gov.cn/TPBidder/memberLogin)-招标公告-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9日00时00分至2026年11月4日23时59分。
4.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招标文件者视为无效标。
4.4本项目为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08时30分,提交方式:网上提交。
5.2 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和全程电子评标方式,潜在投标人可提前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及视频》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等,查看操作说明,按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等。为避免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因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0512-58188538,清单造价技术问题请联系:刘工:13721426615,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六、开标时间
6.1开标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08时30分。现场开标地点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1号机。
6.2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焦作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焦作市山阳区迎宾路2592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91-8379306
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项目负责人:张瑞杰
项目成员:王亮亮、薛永超
联 系 人:张瑞杰
电 话:0391-3568387
监督部门:焦作市交通运输局(中共焦作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91-2139319
202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