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主干线北京至上海公路(辅线)济南至莱芜高速公路沥青采购(山东)

   2006-08-04 不详 佚名 14180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其它

招标分类:货物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内容:

  国道主干线北京至上海公路(辅线)济南至莱芜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已由山东省交通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交规划[2004]88号文件批准建设,列入山东省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沥青采购供货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国道主干线北京至上海公路(辅线)济南至莱芜高速公路起于济南市历城区港沟镇南,途经济南市历城区、章丘市,莱芜市莱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路线终点在莱芜市西峪村,与国家重点公路青岛至红其拉甫线青岛至莱芜段相接,道路全长75.493公里,全线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整个工程计划于2007年12月建成通车。本次沥青采购总量共计50643吨,拟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编号
内容
数量(吨)
对应路面合同段
供应期

L-1
70#道路石油沥青
19277
三、四、五合同段七、八、九合同段
2006.08—2007.09

L-2
SBS改性沥青
16936
三、四、五合同段
2006.09—2007.10

L-3
SBS改性沥青
14430
七、八、九合同段
2006.09—2007.09

  二、本项目沥青采购供货计划于2006年8月份开始,2007年10月结束。交货地点为济南至莱芜高速公路沿线各路面施工单位沥青拌和站。本次采购的沥青为进口或国产散装70#(A级)道路石油沥青、SBS改性沥青,其中SBS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也要求为70#(A级)标准,产品的质量、性能必须符合我国《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的要求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三、对投标人要求

  A、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进口道路沥青投标人如非中国大陆境内的企业,应委托中国大陆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作为代理商参加投标;

  B、投标人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供应招标物资,道路石油沥青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具有生产厂家或长期一级代理商的合法授权);改性沥青投标人应为生产商,自身具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改性沥青的加工能力,且基质沥青已有道路石油沥青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出具的同意供货的承诺;

  C、拟提供本项目的产品在我国高速公路上成功使用过;

  D、投标人曾经承担的高等级公路沥青项目业绩、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E、道路沥青投标人应自有足够储放招标沥青的贮罐和运输队伍,或拥有具备相应能力的合作单位。

  四、投标人根据其供货能力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标段应单独编制投标文件。

  五、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06年8月4日~8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到山东省京沪线辅线济南至莱芜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济南市经十东路临港开发区南区)二楼218室购买招标文件。

  六、购买招标文件请持下列资料: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购买者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经营许可证书副本原件、以及生产厂商出具给代理商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原件(如为代理商投标),所有证件的A4纸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招标人存档备查。

  七、每一标段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八、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九、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支票或现金),必须在开标前到达招标人账户。

  递交单位:山东省京沪线辅线济南至莱芜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济南支行(行号:077771)

  银行帐号:9720013090001990

  十、招标人不组织标前会和现场考察。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现场考察的请自行安排,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如有疑问请书面提出,招标人将以补遗书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2006年8月10日上午11:00时(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8月21日上午9时30分。递交地点:山东省京沪线辅线济南至莱芜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三楼会议室,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并由招标人签收。

  十二、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出席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十三、拟参与投标的单位请于2006年8月3日下午15:00前向招标人表明投标意向及拟投标段。

  十四、山东省京沪线辅线济南至莱芜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与山东省京沪线辅线济南至莱芜高速公路第三、四、五、七、八、九施工项目部为本项目的共同招标人。各共同招标人一致同意,由项目业主山东省京沪线辅线济南至莱芜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统一负责本次招标活动。

  山东省京沪线辅线济南至莱芜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临港开发区南区

  邮编:250101

  联系人:闫烁,戚立芝

  联系电话:0531-88727816,88727815

  传真:0531-8872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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