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YCDQ-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6-09-30 路桥招标网239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宜昌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鄂交函【2026】164号),项目业主为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奖补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

建设规模:宜昌长江公路大桥路段为湖北省宜昌市境内连接宜都市和猇亭区的过江通道,总通车里程为5.908公里(含接线公路),桩号范围为K1174+101至K1180+009,包括1座跨江特大桥(双向4车道)、2座大桥、4座中桥和5处高边坡。对宜昌长江公路大桥路段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开展智慧服务区、公路基础设施监测预警和公路路网运行监测预警及调度等专项工程。

其他: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数字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湖北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智能升级与融合创新,充分发挥湖北在中部地区崛起中的战略支点作用,构建“九州通衢 ”现代化公路交通体系,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有关政策文件,湖北省相关部署,开展湖北高速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宜昌长江公路大桥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包括智慧服务区、公路基础设施监测预警和公路路网运行监测预警及调度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结合项目需求深化设计、桥梁数字孪生建模、设施监测及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升级等,并配合设计变更(含变更预算)、施工期、试运行期及运营维护期的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项目评价、奖励申报,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形成科研成果;(2)按照设计图纸完成项目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软件系统开发、监测、运行维护等一体化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YCDQ-1标段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0  。

合同估算价:1890万元。

2.3其他: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工期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中的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起始日期为2026 年10月(具体起始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总工期预计为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本项目交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2年,运营维护期自本项目交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8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A“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段。

3.4 ☑本项目  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本项目/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①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③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20%=69%)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数字证书(CA)、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3种任选其一,下同)(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9月30日至 2026年10月 9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月日时分,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年月日时分,地点:。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宜昌市点军区岚雾街 36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6号汉街总部国际B座508室

邮编:

443000

邮编:

430051

联系人:

陈蓉蓉

项目负责人:

沈煜阳、徐忠红、王帆、秦贝

电话:

0717-6075677

电话:

027-86602235-806

10. 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 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 428 号 

电话: 027-83460346 

传真: 027-83460346

邮政编码: 430030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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