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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铁路京包线大同至包头段电气化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跨省)

   2006-11-12 不详 佚名 0


招标编号:JS2006-064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能源化工

招标分类:工程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万元

所属地区:跨省

招标内容:

  一、招 标 人

    名 称:呼和浩特铁路局(由呼和浩特铁路局大包电气化改造工程指挥部办理)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车站西街47号

   邮 编:010050

    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杨玉宝

    联 系 人:焦 东 王少辉 陈培红

   联系电话:081-42723(路)0471-2242723(市)

        081-44567(路)0471-2244567(市)

    传 真:081-44567(路)0471-2244567(市)

        081-42767(路)0471-2242767(市)

   电子信箱:htdbjszhb@126.com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9〕21号)。

  2.《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第8号令)。

  3.《关于公布进入铁路建设市场特级、一级施工企业名单的通知》(建工〔2005〕10号)。

  4.《关于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工〔2003〕28号)。

  5.《关于优化建设项目管理改进评标方式提高工程质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4〕89号)。

  6.《加强和改进铁路施工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铁建设〔2005〕155号)。

  7.《关于改进和加强铁路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铁建设电〔2006〕9号)。

  8.《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质量信誉评价暂行办法》(办建设发〔2005〕52号)。

  9.《关于公布2006年上半年铁路施工企业质量信誉评价结果的通知》(建建〔2006〕49号)。

  10.《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事故与招投标挂钩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建〔2006〕35号)。

  11.《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179号)。

  12.国家、铁道部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其他法律法规。

  13.《关于改建铁路京包线大同至包头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6〕803号)。

  14.《关于京包线大同至包头段和包兰线包头至惠农段电气化改造工程施工和监理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2006〕763号)。

  15.《关于京包线大同至包头段电气化改造工程施工招标的补充请示》的批复(电话通知2006—90号)。

  三、招标项目

  1.工程概况

  京包线大同至包头段位于我国华北地区的内蒙古西部及晋北地区,东起山西省大同市,西至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途经山西省大同市、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线路西接包兰铁路,东与大同枢纽相连,与北同蒲、大秦、大准、张集、集通、集二等铁路相接,是我国西部大开发的重要运输通道。

  京包线古店站(不含)至古城湾(不含)段,即K380+500(局界)至K793+000,包含集宁地区、呼和浩特地区配套工程,既有左线长410.583km,右线长411.993km。包头枢纽配套工程为古城湾(含)至打拉亥(含),既有左线长41.035km,右线长40.984km。上述工程均位于呼和浩特铁路局管内。

  2.主要工程数量

  全线区间路基土石方248.24万断面方, 站场土石方460.19万断面方;双线特大桥1064.69m/1座,双线大桥760.2m/2座,中桥1564.86m/11座,双线小桥2585.53m/9座,新建箱形桥1913.5顶平米/7座,改建箱形桥2732顶平米/11座,涵洞784横延米/38座;新建隧道(L≤1km)880m/1座,新建隧道(1km<L≤2km)1080m/1座,改建隧道(1km<L≤2km)3175.9m/2座,正线铺轨71.13km,站线铺轨158.47km,铺道岔712组,铺道床74.42万方;通信光电缆1073.65km,联锁道岔1835组;电力架空线路690.43条公里;接触导线1621.88条公里,分区所8处,电力调度所1处,牵引变电所7处;房屋79446平方米,给水管道30.12km,排水管道25.16km。(初设鉴定前数量)

  3.线路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I级;正线数目:双线;限制坡度:维持既有;最小曲线半径:古店至呼和浩特西段为600米,呼和浩特西至包头段维持现状;牵引种类:电力;牵引质量:5000吨;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米;闭塞方式:自动闭塞。

  4.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专项资金和银行贷款。

  5.开竣工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不超过21个月,拟于2006年12月开工,2008年9月完工。

  四、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改建铁路京包线大同至包头段古店站(不含)至打拉亥站(含)电气化改造工程全部站前、站后工程,从工程施工准备到竣工投产运营、工程保修的全过程。即京包线K380+500(局界)~K793+000段(不含K641+200~K646+200段呼东站工程),以及包头枢纽配套工程。

  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施工总承包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编号:DBSG-1。

  主要工程内容:迁改、路基、桥涵、隧道及明洞、轨道、通信、信号及信息、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配合辅助工程等。

  五、承包方式

  本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承包方式。

  六、资格审查及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的方式,在铁道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部监察局的指导、监督下,进入铁道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施工总承包招标。

  七、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或联合体;若组成联合体,以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为主体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在本工程投标;同一企业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在本工程投标不能超过2家。同一特级企业集团所属的监理单位不能监理本集团中标的施工总承包标段。

  3.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投标。

  4.联合体投标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必须递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程施工范围、工程内容,以及所有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无联合体协议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授权一方为联合体主体单位,承担总承包管理职能。主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联合体各方共同授权的代理人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方共同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须由所有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5.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6.投标人必须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企业信誉,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业绩和相应的技术、财务能力。

  9.投标人必须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满足本工程施工、开通、验收测试需要的试验检测仪器。

  10.投标人如果同时参加大包、包惠电气化改造工程投标,只能在一个项目中标。

  11.投标人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招标人根据本项目需要制定的资格最低标准(见附表1~3)。投标人不能满足该标准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招标工作主要日程安排

  1.发布招标公告

  2006年11月7日。

  2.投标报名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务必于2006年11月14日11:00(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联合体投标须注明主体单位,所有成员单位盖章)、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传真至招标人处进行投标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

  已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务必于2006年11月15日~11月19日8:30~11:30、15:00~17:00到呼和浩特铁路局工程管理所412室(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车站西街47号,帝豪酒店对面巷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时须携带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卡(联合体须持联合体交易卡,下同)、介绍信(联合体由主体单位开具,下同)、投标申请表原件(部交表5,一式三份,内容要求同报名时相同)、投标申请人(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人将核对原件及复印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收取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售后不退。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已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务必于2006年11月24日15:00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递交至呼和浩特铁路局工程管理所412室,逾期不予受理。

  5.项目经理安全知识考试

  招标人定于2006年11月24日15:30在呼铁局工程管理所进行项目经理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考试,请各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技术职称证和铁道部安全培训合格证原件准时参加。项目经理安全考试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通过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结果的公布

  招标人将于2006年11月28日18:00前将报部招标办核准后的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所有递交申请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主体单位),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复函确认。

  7.招标文件的发售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务必于2006年11月30~12月4日9:00~11:00、14:00~16:00到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须携带交易卡、介绍信、投标人(联合体各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和图纸押金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收取工本及评审费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元)(其中含图纸押金5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归还图纸)。上述费用均电汇到呼和浩特铁路局工程管理所,开户银行:建行呼和浩特市车站东街支行,账号:15001708908050001358306。

  8.标前会议

  招标人定于2006年11月30日16:00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召开标前会,请各投标人届时参加。

  9.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10.招标答疑

  投标人须将需要澄清和解答的问题在2006年12月7日15:00前传真给招标人,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招标人将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天前予以答复。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务必于2006年12月20日8:30~10:30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铁道工程交易中心,递交时携带交易卡、投标人(联合体各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不能出示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在此时间范围以外递交的投标文件。

  12.开标

  招标人定于2006年12月20日10:30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召开施工总承包招标开标会,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开标会之前签到,并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于2006年12月22日17:00前等候对投标文件的澄清,逾时此议程结束,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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