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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411GL-1070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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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巴东至张家界高速沪蓉沪渝连接段(含巴东长江二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巴东至张家界高速沪蓉沪渝连接段(含巴东长江二桥)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7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巴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宜昌市秭归县 建设规模:巴东至张家界高速沪蓉沪渝连接线(含巴东长江二桥)起于巴东县城北侧与已建成的G42沪蓉高速公路设枢纽互通相接,向南跨长江,经巴东县茶店子镇、秭归县磨坪乡,止于巴东县野三关镇西侧与已建成的G50沪渝高速 路设枢纽互通相接。项目主线全长约70.1公里,全线在平阳、溪丘湾(枢纽)、东滚、信陵、磨坪、野三关北、野三关(枢纽)设置7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5处匝道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管理分中心,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技术标准: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巴东长江二桥采用路基宽度33米的双向六车道标准,其余路段采用路基宽度25.5米的双向四车道标准。本项目估算总金额为181.73亿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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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巴东至张家界高速沪蓉沪渝连接段(含巴东长江二桥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主要包含:(1)本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测,编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定期报告及监测总结报告,确保满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2)本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理,及时提交水土保持专项监理报告等各项资料、临时措施(包括临时拦挡措施、排水措施、苫盖措施、植被措施、沉砂池等)的影像资料和质量评定的原始资料;(3)提供本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宣贯、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协助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开展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协助甲方完成“绿色示范工程”申报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BZSB-1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2920日历天,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 合同估算价:280.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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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预计服务期为2920日历天(其中施工期21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服务预计开始时间为2025年6月,实际服务开始及终止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投标人中标后应负责组建水土保持监测项目部和水土保持监理机构。水土保持监理机构为二级监理机构,即水土保持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水保驻地办”);履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职责,并接受总监办的管理与监督。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承担水保监测咨询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成员;(3)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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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2月27日至2025年03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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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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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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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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