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单位:-
报名截止:2011-07-11
所属地区:江西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电工电子电器,机械设备
江西省南昌至奉新高速公路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招标第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南昌至奉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交运字[2009]633号文批准建设,已列入江西省重点公路基本建设计划,项目发包人和招标人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南昌至铜鼓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发包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管理中心电梯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招标已于2011年6月15日发布公告,因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现对本项目管理中心电梯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招标进行第二次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总长36.412公里,起点K0+750位于新建县望城镇青西村,顺接规划中的南昌城西快速路(连接生米大桥),与南昌西外环高速公路相交,途经新建县望城镇、石埠乡、安义县石鼻镇、黄洲镇、奉新县宁埠乡、干洲镇,终点K37+100位于奉新县干洲镇源头村,与干大线(省道S226)相交,后续在建的奉新至铜鼓高速公路。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管理中心所用2台载人电梯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DTA)。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从2011年7月开工,预计2011年9月完工,预计工期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且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合法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正式有效授权书),如同一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了多家代理商,招标人仅接受最先报名的合法代理商;(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3)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具有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无不良运行纪录;(4)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和售后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6月23日至6月27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证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制造商生产许可证原件、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若为代理商须提供),还须提交一套上述所有证件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1日上午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30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商务技术文件的公开开标;通过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的报价文件于2011年7月12日下午15:00时整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南昌至铜鼓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奉新县干洲镇黄溪村
邮编:330700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传真):0795-4536982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南昌至铜鼓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