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14塞长线半截塔至白虎沟段改建工程(围场段)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2023-04-21 路桥招标网1108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省道S214塞长线半截塔至白虎沟段改建工程(围场段)路面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214塞长线半截塔至白虎沟段改建工程(围场段)路面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20】89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 冀交函审批【2020】28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路建设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路建设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项目起自围场县半截塔镇北,向南经宫家营村、殷家窝铺村西、下伙房乡,终点止于围隆交界处。 建设规模:省道S214塞长线半截塔至白虎沟段改建工程(围场段)项目起点位于半截塔镇,途径宫家营、杨树林、小营子、大庙、殷家窝铺、下伙房乡,终点止于围场隆化交界处,全长15.9公里,总投资2.89亿元。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度11.5米,路面结构采用3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4cmSMA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上面层,全线设3座中桥,9座小桥。 计划工期:366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8月1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24年8月1日。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路面工程施工(不含沥青),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承诺为本标段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申请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800万元。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3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单条里程10公里(含)以上的新改(扩)建项目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工程。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2、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3、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有效期内(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无在岗项目 
  3.1.5其他要求: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在实际执行中,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招标人不再统一要求。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应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相应处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的原件扫描件或开户许可证明原件扫描件,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投标人(投标人)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进入承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入口】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并按照提示完成相关操作,出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当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电子保函。以上相关证明的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需清晰可辨,保证其真实性,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元),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5月11日9时30分前,以交易中心到账时间为准,将足额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存入以下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围场支行账号:13001101957052502014-138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 ★备注: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21 09:00至2023-04-26 17:00,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5-11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路建设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木兰南路232号 地址: 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邮编:

/

邮编: 050081
联系人:

徐子峰

联系人: 张衷川、刘靖超
电话:

0314-7521259

电话: 0311-8308686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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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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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931649958@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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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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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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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63712010200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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