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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牙克石至四平公路新站至大安嫩江大桥段建设项目施工B1标段(跨通让铁路立交桥部分)招标公告

   2023-04-20 路桥招标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道牙克石至四平公路新站至大安嫩江大桥段建设项目施工B1标段(跨通让铁路立交桥部分)(以下简称本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牙克石至四平公路新站至大安嫩江大桥段建设项目施工B1标段(跨通让铁路立交桥部分)(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牙克石至四平公路新站至大安嫩江大桥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17】9 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牙克石至四平公路新站至大安嫩江大桥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19〕191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牙克石至四平公路新站至大安嫩江大桥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19〕307号)文件 批复,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交通运输部补贴及肇源县人民政府自筹,招标人为肇源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该立交桥位于国道牙克石至四平公路段肇源县新站镇西侧,K511+748.5公铁分离立交桥(铁路桩号K300+030)。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在K511+775.5处与通让铁路相交(铁路桩号K300+030), 交叉角度85度。该桥全长427.6m本桥上部构造共3 联:(5x30) m+ (3x40) m+ (5x30) m, 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后张)小箱梁,先简支后连续。下部构造为杆式墩、肋板式台,墩台基础均为钻孔桩某础。中心桩号K511+748.5C与通让铁 路交叉铁路桩号为K300+030);桥梁交角90度。其中(3x40) m+ (5x30) m小箱梁一联跨越铁路,此部分由中国铁路设计院东北分院(铁五院)设计,引桥(3x40) m由黑龙江省公路勘察设计院设计,该桥汽车荷载等级:公路—Ι级提高1.3倍,桥面净宽:净-11m+2x0.5mSS级钢筋混凝土防撞墙式护栏,全宽12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公铁分离式立交桥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主要工程量情况见下表:

标段

桩号

里程

(km)

主要工作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元)

B1

K511+748.500

K300+030

0.4276

公铁分离式立交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2677092.57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5月22日,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工期163日历日。缺陷责任期2年。(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铁路通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8-2018)、《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18),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

同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须提供至少2022年10月至2023年03月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条形码、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财务最低要求

(1)2022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营运资金(2022年度流动资产-2022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资金证明\银行信贷\银行保函等)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流动比率要求,营运资金指联合体各成员营运资金之和。

(4)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 (2018年4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完成过类似业绩,所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类似业绩为桥梁工程)

注:

业绩要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如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也可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投标。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地方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不允许分包。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且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超过两家。

3.5.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3.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线上操作。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4月20日18时00分至2023年04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4.3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7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7日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人民币/标段。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大庆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0459-4600116

 

招 标 人:肇源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大庆市肇源县通乡路西50米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459-8210850

 

招标代理:黑龙江海恒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明月街174号

联 系 人:孟工

电  话:0451-84011722-8005

邮    箱:hhxmzx17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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